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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的通知
日期:2024-12-18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农业经营主体,有关单位

根据县政局《关于优化2025年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央、有关农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规定,现将2025年度中央、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坚持公开申报、竞争立项、专家评审、主管部门会审原则

)严禁同一项目多头重复申报,重复享受财政补助资金;同一项目实施主体(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一年内只能享受一次财政补助资金(不含贴息及定额补贴)。

(三)3年内,有不良记录包括财政部门及审计、司法、纪检监察等机关作出处理的业主(有利益关联的业主),不具备申报资格

)项目实施单位3年实施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项目,但未履行约定联农带农机制的,不具备申报资格有项目验收未合格的、批复项目未实施退回的,不具备申报资格。

)项目申报主体对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六)项目资金补助采取先建后补模式,即项目批复后,建设完成且验收合格后,予以报账

(七)所有申报项目必须按规定格式编写实施方案,包括定额补助类项目。实施方案的内容应包括实施地点、具体建设内容、建设期限、资金投入概算及来源情况、财政资金支持环节、绩效目标、联农带农机制、组织实施和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建设内容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要有建设规范标准。实施方案建设期限为一年。实施主体享受财政资金补助项目任务量、补助环节、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必须明确并细化量化。绩效目标需明确发展产业品种、面积、数量,预计项目建设后收益情况,带动收益情况,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

项目建设有用地、环评等前置许可条件的,必须提供许可证明。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申报项目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主体必须经营状况良好种植类需提供土地流转证明、租金支付花名册、银行流水清单涉及入股提供入股花名册已分红提供分红花名册;近3年实施过财政涉农补助资金项目约定联农带农机制的佐证资料

财政补贴资金与自筹资金配套比例为农业企业1:1其余类型业主1:0.5,有特殊要求的除外。提供自筹资金银行流水

三、申报程序

(一)公开指南。通过OA系统分发乡镇(街道),同时在秀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申报通知及指南。

(二)项目申报。项目业主根据项目申报通知及指南,自愿申报项目,编写项目实施方案报项目所在村(居)初审以及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分别上报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

资格审查。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县农业农村所属单位、科室对乡镇(街道)汇总上报的项目进行资格复查及实地调查论证审核,审核通过的项目纳入评审。

(四)论证评审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对纳入评审的项目进行评审,按照评审要求组织业务及财务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评审合格(评审分数达80分及以上)项目纳入项目库。

项目审定。2025市财政局安排资金后县农业农村委会同县财政局项目库中择优选择拟扶持项目名单

)公示公告对确定的拟扶持项目名在《秀山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七)上报审批。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上报市级备案,备案通过后下达项目批复文件。

四、材料报送

(一)装订要求。为便于行业分类和组织专家评审,项目实施方案不得胶印和钉装。

(二)报送方式。项目申报材料电子件传邮箱,纸质件(5报送县农业农村委相关科室。

(三)报送时间。202412月23日前

五、其他事项

(一)电子件和纸质件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或未按规定格式上报的项目材料,视为无效申报。

(二)项目资料收集,要按照建前准备、建中收集、建后归档的原则项目实施前和建设中注意收集好各种过程资料,项目竣工后对各种资料分门别类、整理归档,做到档案资料及时收集、及时封存,以及不漏项、不缺失、不混杂。

(三)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财政资金,严禁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建造楼堂馆所、购置办公车辆和设备以及发放人员工资津补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支出,以学习考察为名的参观旅游支出,及其它负面清单内容

不得擅自更改项目实施方案文档格式和删减栏目(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见附件1)。

)项目实施方案封面右上角行(产)业分类请按指南填列。

附件:1.项目实施方案(格式)

2.2025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25渔业养殖产业项目申报指南

4.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5.2025年智慧农业四大行动项目申报指南

6.2025年农机购置与技术装备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7.2025年培育壮大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项目申报指南

8.项目申报表(表1-5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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