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
1.一次性购房补贴。凡2023年1月1日至3月1日期间网签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签订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并按规定向税务机关完清购房契税的购房人,可依照本办法申请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10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
2.人才安居补贴。按照《秀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措施》(秀山人社发〔2022〕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即:人才自取得英才服务卡之日起在秀购买的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在英才服务卡有效期内享受契税补助(已纳入本届房交会一次性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契税补助);持卡人在秀购买首套住房的,享有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其中购买秀山县国企投资建设相关楼盘可享受9.68折优惠。
申请兑付程序:
(一)提交资料。2023年3月25日之前,购房人将申请表原件(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1),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交易资金凭证复印件(按老网签办理的须提供监管银行资金入账证明)、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开发企业。
(二)企业初审。开发企业在2023年4月10日前,对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银行储蓄卡等资料提供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如实填报申报表(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2)、明细表(见《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中的附件3),所有资料汇总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报县住房城乡建委。
(三)部门复审。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复审,对购房人及购房情况、契税完税情况、银行储蓄卡相关信息等进行核实。复审通过后,复审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复审资料汇总报县政府。
(四)财政复核。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批示,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提出落实一次性购房补贴的意见或建议,并报县政府审批。
(五)发放补贴。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安排给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通过银行打卡方式予以兑现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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