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的通知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秀城集团、秀业集团:
《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
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优惠政策兑付办法
为切实满足县域购房群众合理需求,确保本届房交会政府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对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予以兑付一次性购房补贴、购房折扣优惠等,特制定本办法。
一、购房补贴优惠政策
(一)一次性购房补贴。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1日房交会期间,购房人购买参展企业新建商品房住宅、车位,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10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商业用房按已缴纳契税总额的50%予以一次性购房补贴。
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委,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人力社保局。
(二)人才安居补贴。按照《秀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措施》(秀山人社发〔2022〕66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即:人才自取得英才服务卡之日起在秀购买的首套商品房用于本人居住的,可在英才服务卡有效期内享受契税补助(已纳入本届房交会一次性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契税补助);持卡人在秀购买首套住房的,享有本地户籍人员同等待遇。其中购买秀山县国企投资建设相关楼盘可享受9.68折优惠。
牵头单位:县人力社保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县住房城乡建委、秀业集团、秀城集团。
二、一次性购房补贴兑付流程
(一)提交资料。2023年3月25日之前,购房人将申请表原件(见附件1),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购房交易资金凭证复印件(按老网签办理的须提供监管银行资金入账证明)、契税完税凭证复印件、本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等资料提交给开发企业。
(二)企业初审。开发企业在2023年4月10日前,对购房合同及备案证明、契税完税凭证、购房人银行储蓄卡等资料提供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审核通过,如实填报申报表(见附件2,下同)、明细表(见附件3),所有资料汇总并加盖开发企业公章报县住房城乡建委。
(三)部门复审。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进行复审,对购房人及购房情况、契税完税情况、银行储蓄卡相关信息等进行核实。复审通过后,复审人员在申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县住房城乡建委将复审资料汇总报县政府。
(四)财政复核。县财政局按照县政府批示,对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提出落实一次性购房补贴的意见或建议,并报县政府审批。
(五)发放补贴。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财政局将资金安排给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通过银行打卡方式予以兑现购房补贴。
三、人才安居补贴兑付流程
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牵头,县级有关部门和参展的县属国有平台公司配合,按照《秀山自治县重庆英才服务措施》(秀山人社发〔2022〕6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执行。已纳入本届房交会一次性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契税补助,具体由县人力资源社保局会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县税务局核准落实。
四、相关工作要求
1.县级相关部门务必严格把关,据实审核购房人提供的申请资料,不得出现审核不严、虚报冒领、重复领取、录入错误等情况。务必确保本届房交会相关购房补贴、人才安居购房折扣、户籍待遇等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购房补贴的申请应在2023年3月25日前完成,超出办理时限不再受理。
3.县级有关部门和参展的县属国有平台公司依据职能职责,做好购房优惠政策解释和信访维稳工作。
4.已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人,不得办理网签及备案注销,确因家庭出现重大困难等特殊情况的,须全额退还所享受的购房补贴。
附件:1.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
2.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报表
3.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明细表
附件1
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请表 编号2023-单位:平方米、元 | |||
购房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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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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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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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购项目名称及房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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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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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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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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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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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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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缴纳票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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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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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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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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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清单 |
1.购房补贴个人申请表; 2.购房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购房交易资金凭证复印件(按老网签办理的须提供监管银行资金入账证明)、开户银行及账号(购房人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复印件写上户名及联系电话)各1份。 | ||
本人承诺事项 |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自愿购买该套房屋并已签订正式的网签合同,所提供的购房印证材料真实有效,享受政府购房补贴后,不解除该套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否则,自愿退回已享受的购房补贴并愿意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购房人签字、手印): 年 月 日 | ||
参展开发企业 意 见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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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收款人须与购房人一致;收款人姓名与收款人账号对应,开户行信息具体到XXX支行;不能使用定期存折(卡)、信用卡;收款人账户必须为一类账户。
附件2
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申报表 编号2023-单位:元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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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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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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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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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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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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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材 料 |
□1.购房补贴明细表; □2.每个购房人提供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式网签合同及备案证明原件(现房提供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复印件、购房交易资金凭证复印件(按老网签办理的须提供监管银行资金入账证明)、开户银行及账号(购房人本人银行储蓄卡一类卡复印件写上户名及联系电话)各1份; 备注:明细表顺序应与购房人提供的资料顺序一致。 | ||
参展开发企业 意 见 |
(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县住房城乡建委 意 见 |
(盖章) 复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
县税务局 意 见 |
(盖章) 复审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附件材料提供1套即可,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附件3
秀山县2023年春季房交会购房补贴明细表
填报单位(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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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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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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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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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购房人 姓名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房号 |
建筑 面积 (㎡) |
房屋用途 |
合同网签备案时间 |
契税缴纳 金额 (元) |
契税缴纳票据编号 |
收款人 姓 名 |
收款人 账号 |
开户行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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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1.合同备案时间:期房新网签以备案证明记载时间为准,老网签以签订正式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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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契税缴纳金额和票据编号应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记载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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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款人必须与购房人一致,收款人姓名应与收款人账号对应,开户行信息应填写完整、准确(至少具体到XXX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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