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府办发〔2021〕22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秀山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
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秀山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秀山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公管〔2020〕2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在我县工程建设领域启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为有力有序推进该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通过在我县工程建设领域逐步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效率,增强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遏制暗箱操作及围标串标等行为,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建设,节省财政支出,节约社会资源和交易成本,切实推进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改革走深走实和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实施步骤
完善基础设施,选取项目试标
一是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我县电子交易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子监督系统等软硬件建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强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沟通衔接,做好数据对接、运行维护、检测认证、安全防护等工作,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电子化提供基本保障。二是做好招投标电子系统上线试运行试标工作,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会同县级有关部门按照试标要求,认真筛选确定1—2个试点项目,统筹协调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等主体按照电子招标有关要求完成试标准备,确保在2021年4月底前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试标工作。
开展操作培训,逐步扩大范围
一是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牵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配合,及时组织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等市场主体的宣传和培训,促使市场主体熟悉交易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实施操作,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需要;评标专家的操作培训按照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统一安排执行。二是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负责做好交易规则、评标办法等政策解读和宣传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逐步推行电子招标有关工作;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对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我县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全面平稳运行。三是逐步扩大电子招标项目范围,自2021年5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其他项目鼓励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
规范交易流程,正式全面推行
一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坚持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做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日常运行维护,切实加强与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的全面对接,确保按照全市统一的交易规则和制度运行。二是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进一步规范监管制度和交易规则,在推进电子招标过程中,注意收集相关意见建议,发现和及时解决电子交易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高监管效能。三是全面推行电子招投标,自2022年1月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项目依据市级有关规定同步推行。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电子招投标,既是深化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推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廉政建设的要求,也是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节省财政支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手段。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抓好实施。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作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统筹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电子招投标系统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交易操作,招标公告的审核、投标文件的解密上传、评标过程中相关表单的导出等工作均在全市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进行操作。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要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做好县域内电子招标投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答疑补遗备案审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具体工作人员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培训工作,随时解决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的技术性问题。
(三)建立长效机制。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一项长期任务,各部门要在大力推行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基础上,健全制度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出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做好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和设备的日常调试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寻求解决。县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注重广泛听取招标投标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方面对我县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记录汇总,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积极寻求解决方法,着力构建保障我县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活动规范有序运行的长效机制。
抄送: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人武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4月8日印发
— 4 —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