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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日期:2021-05-25

        

为加快推进全县电子化招标建设,进一步规范我县招投标工作,按照全市统一技术标准,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公管〔202025号)有关规定,县政府办于202148日印发了《秀山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实施方案》(秀山府办发〔202122号,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内容,正确理解执行,现对《方案》内容作出如下解读:

  一、背景及意义  

2019112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渝府办发〔2019114号),对深化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的作用,其中推进全市电子化招标建设就是重点改革任务之一。2020617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渝公管〔202025号),对各区县推进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工作明确了具体要求。  

近年来,我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不断规范,但仍存在一部分问题。如投标文件需全部提供纸质件,项目投标企业需拟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现场参与投标,评标过程核对清单任务繁重等。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市场主体反应还较为强烈,对改进工作充满了期待。  

推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能有效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净化交易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是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先决条件,是招投标行业的发展需求、发展趋势。为落实市上决策部署,回应市场主体的关切,我县制定印发了《方案》,推动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建设。  

二、主要内容  

(一)完善设施,完成试标。为了更好的启动我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工作,《方案》要求按照市上统一标准,完善我县招投标电子系统软硬件设施建设,县发展改革委会同县级有关部门认真筛选确定1-2个试点项目,在20214月底前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项目试标工作。  

(二)开展培训,稳步推进。为了适应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需要,增强适用性、可操作性,《方案》明确了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范围,县发改委对相关市场主体进行了宣传和培训。自202151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施工类,需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其他项目鼓励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  

(三)规范流程,全面推行。为了建立长期有效运行机制,《方案》明确在推进电子招标过程中,及时收集相关意见建议,规范电子交易流程,自202211日起,我县依法必须招标的施工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招标,与工程有关的货物和服务类招标项目依据市级有关规定同步推行。  

三、相关政策的查阅途径  

可以通过“秀山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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