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2023年10月17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3〕74号),要求构建“法定执法+赋权执法+委托执法”的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为此,结合秀山实际,我县制定了《秀山县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共分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一是确定了工作开展的指导思想。二是确定了2023年、2025年、2027年阶段工作目标。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一是明晰执法事项,全面梳理乡镇(街道)法定行政执法事项,科学赋予乡镇(街道)赋权行政执法事项,汇总梳理委托行政执法事项,形成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统一向社会公布。二是统筹执法力量,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有关县级部门下沉力量统筹运行。三是创新制度机制,聚焦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实施“综合查一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一次到位”。四是强化数智引领,通过“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和渝快政掌上执法,实现“网上办案+移动执法”,探索推广非现场执法、“无感执法”和企业合规“无感体检”。五是加强协调监督,建立健全各项机制,加强解决改革重难点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协调、监督。
第三部分是组织保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县政府分管负责人为组长的深化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班,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二是强化工作保障。落实执法力量、考核激励、执法经费等相应保障。三是严格督促指导。县委依法治县办适时开展实地督查,对改革工作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四是做好总结提升。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交流、典型案例复盘等工作机制。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