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镇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本辖区退役军人方面相关的公共事务。
2.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3.承办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妙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为妙泉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本单位有事业编制人员4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7.2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存在事业人员社保调标增加,导致本年度预算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支出预算数1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8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5万元,其他支出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7.25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8.2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5万元,比2024年增加57.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5万元,比2024年增加5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5万元,比2024年增加48.2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存在社保标准调高,导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增加。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社保保障方面支出。项目支出8万元,比2024年增加8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妙泉镇产业发展帮扶资金、妙泉镇敬老院提档升级建设项目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万元,比2024年增加1万元。其中:项目支出1万元,比2024年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残疾人文化体育示范点建设经费1.00万元,用于残疾人文化体育相关开支。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4年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0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联系人:杨光昱 联系方式:023-7664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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