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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736564650E/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梅江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关于印发《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
现将《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6日
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社会持续稳定,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有效防控疫情同时,在全镇开展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千方百计抓好疫情防控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做到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镇18个村(居)。
三、整治时间
2021年3月20日—4月20日。
四、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锋任组长,政法书记石登勇任副组长,应急办、平安办、党政办、派出所、消防队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应急办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职责
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合法经营网店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配合镇政府做好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清明节期间专项具体“打非”工作方案,按照“五落实”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确保两会期间和我镇平安稳定,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七、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3月20日——3月25日)
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
2. 整治阶段(2021年3月26日——4月20日)
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工作要求
按照烟花爆竹管理规范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打防管控能力和水平,确保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不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涉爆案件、事故,全力确保在“清明节”期间“不打响、不炸响”,全力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各村(居)、镇级各部门、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系,主动配合,真抓实干,确保整治环节不脱节、不推诿工作取得实效。
2.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各村(居)年终考核的依据。在组织实施中,凡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办事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的故发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