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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736564650E/2021-00010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公安、安全、司法、法制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日期 ]
  • 2021-04-11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梅江镇
  • [ 有性 ]
关于印发《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1-04-11

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

现将《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梅江镇人民政府

                               2021316

梅江镇2021年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烟花爆竹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县社会持续稳定,迎接建党100周年华诞。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有效防控疫情同时,在全镇开展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强有力的举措,千方百计抓好疫情防控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做到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认真整改,确保安全。

    二、整治范围

   全镇18个村(居)。

  三、整治时间

    2021320—420日。   

   四、整治目标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督促有关经营单位和个人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好市场秩序,坚决打击、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组织领导

   成立清明期间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唐锋任组长,政法书记石登勇任副组长,应急办、平安办、党政办、派出所、消防队为成员,具体工作由应急办协调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六、工作职责

  应急办:负责统筹、协调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合法经营网店的隐患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违规行为。

派出所:配合镇政府做好清明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按照清明节期间专项具体打非工作方案,按照五落实的工作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深入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积极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在辖区内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大执法行动,确保两会期间和我镇平安稳定,不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七、实施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21320——325日)

    认真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群众易于接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对整治活动进行宣传。

    2. 整治阶段(2021326——420日)

    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查重处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

    八、工作要求

   按照烟花爆竹管理规范工作要求,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通过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提升打防管控能力和水平,确保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燃放等各个环节不发生安全事故,坚决防范和遏制发生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重特大涉爆案件、事故,全力确保在清明节期间不打响、不炸响,全力维护社会秩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1.各村(居)、镇级各部门、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联系,主动配合,真抓实干,确保整治环节不脱节、不推诿工作取得实效。

2.本次专项行动将纳入各村(居)年终考核的依据。在组织实施中,凡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相互推诿、扯皮、矛盾上交、办事不力、任务落实不到位,导致烟花爆竹安全事的故发生,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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