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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9544/2022-00013
  • [ 发文字号 ]
  • 大溪委发〔2022〕12号
  • [ 主题分类 ]
  • 民政、乡村振兴、救灾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3-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3-09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大溪乡
  • [ 有性 ]
中共大溪乡委员会 大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3-09

中共大溪乡委员会

大溪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大溪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各科室

根据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2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乡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真正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乡村振兴新风貌。《大溪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大溪乡委员会  

大溪乡人民政府  

                                    202238

大溪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真正建立关爱帮扶长效机制,有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展示乡村振兴新风貌,根据民政部《关于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的通知》(民发〔2019124号)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委20221重庆市民政局等9单位《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1830号)重庆市民政局等10单位《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渝民发〔202023号)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切实做好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渝民202169号)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秀山县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秀委农办发202230文件有关要求以及县第十五次党代会、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特殊困难群体,聚焦基本生活保障,聚焦精神抚慰陪伴,积极探索物质+服务的综合关爱帮扶新模式。综合运用联系帮扶、社会福利救助、购买服务等措施,强化家庭履行赡养、抚(扶)养和监护职责,分类施策,精准帮扶,长效帮扶,提高综合保障能力,补齐补强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短板,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发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以乡村两级为主导,充分发挥五类人员五徽联动(即党员徽章、团徽、妇联徽章、志愿者徽章、社工徽章)作用,开发公益性岗位(即看护岗),支持和吸纳组长、网格员、爱心人士等积极参与,形成关爱帮扶工作强大合力。

(二)上下联动,属地管理。乡党委、政府及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承担辖区内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主体责任,乡级相关科室在政策方面与县级相关部门进行衔接,做好统筹和下沉,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关爱大格局。

三)动态监管,按期调整。精准摸排,建立台账,每动态调整一次。

(四)网格管理,精准帮扶。根据特殊困难群体生活自理能力和困难程度进行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帮扶措施,一户一策或一人一策落实好大溪乡驻村工作网格化责任体系(大溪委发20223),纳入一网多能网格化管理,同网同格。

三、对象范围

本方案所指特殊困难群体重点包含以下几类人员:

1.分散供养特困人员;

2.无赡抚、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能力不足的一、二级残疾人;

3.困境儿童中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患大病及受侵害的儿童;

4.无赡抚、扶养义务人或义务人能力不足的低保对象;

5.易返贫致贫户(由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

6.自理能力不足或需要帮扶的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

四、工作任务

(一)做好信息采集摸底工作(20223月底完成)。民政办做好统筹及业务指导,以村为单位,做好特殊困难群体信息采集工作。组织民政、乡村振兴、残联、卫生院、司法所、妇联、共青团等科室同志对各村摸排出的特殊困难群体人员信息建档、建台账。

(二)明确关爱帮扶主体、帮扶措施20224月底前完成)。各村驻村网格员是特殊困难群体的关爱帮扶主体责任人(具体帮扶责任人由驻村领导同网格员研究确立)。要落实落细关爱群体的帮扶责任人和帮扶措施,落实落细监护人或赡(扶、抚)养人责任,帮扶责任人要定期联系走访,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并督促监护人或赡(扶、抚)养人履行责任。关爱帮扶工作要大力倡导亲属、邻居、爱心人士争做邻里互助的志愿者,弘扬奉献、友爱、互助的志愿者精神;要充分发挥党员、团员、妇联干部、志愿者、社工以及村民小组长、网格员、本土人才、退休干部等作用,根据就近就邻原则,定期联系走访区域内特殊困难群体,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开展关爱帮扶。

(三)开发公益性岗位(常态化)。社保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要针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灵活开发看护岗公益性岗位,按需配置、人岗相适,签订岗位协议,落实岗位职责。

(四)开展关爱服务工作(长期)。乡党委、政府全面组织推进实施,采取一帮一”“一帮的结对帮扶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关爱帮扶措施,开展关爱帮扶工作对一般关爱对象帮扶责任人每月走访探视至少2;对特别困难的关爱对象帮扶责任人每周至少上门关爱帮扶1次。突发公共事件或重大灾害期间按照要求加大走访探视频次。主要开展以下关爱帮扶工作

1.生活照料。重点依靠党员干部、团员、妇联干部、志愿者、社工等联动帮扶,到帮扶对象家中探访,了解需求,开展打扫卫生、帮助购物、陪同就医等生活救助及关爱服务。

2.精神陪伴组织招募一批社工,充分发挥社工作用,不定期为帮扶对象开展精神关怀服务,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通过聊天交流、讲故事、做游戏、读书读报等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活动,助力特殊群体人员保持乐观健康积极的生活状态。

    3.就业创业指导。宣传就业创业政策,引导适龄困难群体进行职业发展规划,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择业标准。培养困难群体的创业意识、创业能力,有针对性的引导其参加技能培训。

4.应急救助。以村为单位,成立应急救助志愿服务队,开展应急知识讲座,宣传各类应急处置知识,为帮扶对象提供应急救助服务。实施智慧看家工程,对大病无人监护的特殊困难群体探索安装看家智慧系统,常态化进行看护

5.健康保健。重点依托医疗机构或退休医师,不定期开展健康保健知识讲座、保健咨询和义诊等志愿服务。建立帮扶对象健康状况信息档案(如健康状况、生活方式、体检情况等),帮扶人电话或登门问讯困难群众的健康情况,并为困难群众提供就医帮扶服务。

6.法律援助。重点组织法律工作志愿者、退休司法干部或司法社工,通过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活动,提高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开展司法援助,快速依法调处帮扶对象各类矛盾纠纷。

7.文体活动重点依托村委会老年协会、养老服务站(点)、文化活动中心等平台,共青团员、妇联干部、志愿者、本土人才组织关爱群体,开展形式多样、适宜帮扶对象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帮扶对象的精神文化生活。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每年1231日前完成)。科室、各将工作完成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附图片,于每年1231日前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根据情况适时组织召开工作总结会,总结经验,确保工作落地落细。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级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工作力量要下沉;民政具体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事务。

    为切实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大溪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大溪委发2022**

(二)落实责任。乡级各科室、各村要切实把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纳入总体工作安排,充分发挥科室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政策举措,注重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

(三)资金保障。乡党委、政府统筹运用各项政策保障资金,积极探索农村关爱群体看护养老低收费项目,推动建立关爱服务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介入的保障新格局。

(四)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实施困难群众关爱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实施效果,精心做好政策解读,加强正面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五)监督问责。建立健全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长效机制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考核。乡纪委加强对各职能科室各村工作督导,建立通报约谈制,对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工作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责任人,将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1.相关科室工作责任清单

      2.秀山县大溪乡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帮扶分类台账(样表




大溪乡党政办公室                                                 20223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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