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渝财农〔2022〕134号)、《关于预下达2023年农业转移支付部分政策任务清单的通知》(渝农发〔2023〕4号)、《关于印发2023年重庆市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3〕24号)和《关于做好 2023 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3〕102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查通过。现将秀山自治县2023年中央资金对渔业补助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实施主体、财政补助环节等具体见附表1、2。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对项目建设质量及效益承担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建设地点和规模,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项目实施单位按照项目下达建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2024年5月份前)。
四、相关乡镇(街道)要对项目建设进度、质量和绩效进行监督,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申请验收。
附件:1.秀山县2023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建设任务表(池塘改建)
2.秀山县2023年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建设任务表(稻渔综合种养)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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