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下达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及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
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2021年重庆市化肥减量增效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1〕30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1〕1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无异议,上报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备案审查通过,现将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及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建设任务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任务,具体承担(组织实施)单位、补助额度、建设内容、财政补助环节见附件。
二、附件中已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及资金补助额度。凡上报方案与批复下达建设任务不符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按批复下达建设任务调整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附件所列建设任务抓紧组织实施,确保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四、本次下达的项目均实行县级验收。实施单位完成建设任务后及时提请县农业农村委验收。本通知要求(含附件建设任务)和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检查验收(审计)的依据。
附件:1.秀山县2021年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建设任务表
2.秀山县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项目建设任务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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