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多部门跑”变“一窗受理”。对符合联合验收要求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联合验收制度,由多部门申请、逐个办理变为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件、发件和提供咨询。二是“多头测绘”变“多测合一”。整合新、改、扩建工程测绘事项,促进住建、城管、人防等部门测绘成果互认,实现“一次委托、成果共享”,9个项目、18个测绘事项序时推进,测绘费用、时间分别缩减20%、30%。三是“多项验收”变“联合验收”。制定建设工程联合竣工验收办理指南,用竣工联合验收意见取代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阶段办理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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