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组织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司法所进村入户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免费提供法律咨询、公证事务等服务,累计接待群众110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56份,代理申办法律援助19件,提供鉴定指导13次。二是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推动重点部门设立行政调解室,指导各级调解组织运用联调机制化解矛盾纠纷,目前,各级调委会调解案件2116件,调解成功率达99%,化解信访事件32件、治安纠纷527件、“诉调”对接案件17件。三是发挥重点人群专项组牵头单位职能作用,统筹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职责,形成“1+5”工作体系,促进服务管理实现政策体系化、职责法定化、管理规范化。(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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