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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生态环境局强化环境噪声监管为高中考保驾护航

日期: 202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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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审批,禁止高中考期间施工。高中考期间,除抢险、抢修的夜间施工外,不得发放夜间作业审核意见书。考试期间,全天禁止在考场范围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扰民的作业,禁止在高中考场周围500米区域内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二是专题布置,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县在建项目施工单位负责人召开警示教育会解读了建筑施工行业法律法规,通报了前期群众反映强烈的夜间施工查处情况,对高中考期间禁止夜间施工的要求进行了强调。三是加强协作,开展集中检查。住房城乡建委、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文化旅游委等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各司其职、落实责任,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管力度。以在建建筑工地为重点,在高中考期间连续开展夜间巡查,依法从严打击违法夜间作业行为,并集中检查考场周围100米区域内产生环境噪音扰民的作业。(生态环境局吴岑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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