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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倡议书

日期: 2022-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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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朋友:

防疫措施千万条,佩戴口罩第一条。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正确佩戴口罩是降低疫情传播风险、阻断疫情扩散蔓延、减少公众交叉感染、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最方便、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为做好个人防护、保护公众健康,现就市民“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发出倡议:

一、共同参与全民戴”

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冬季寒冷干燥的环境,易于病毒传播,广大市民朋友要养成出行随身携带口罩、佩戴口罩的良好习惯。把规范佩戴口罩当成一种义务,当作日常生活标配。

二、重点人群“必须戴”

1.医疗卫生机构医护人员、后勤保障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和超市、农贸(农产品批发)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个体经营者;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职业人群和相关岗位人员。

三、重点场所“全程戴”

1.到医疗卫生机构就诊、住院、陪护及办理相关业务、从事有关活动时;

2.进入商场和超市、农贸(农产品批发)和集贸市场、餐饮场所、酒店旅馆、交通场站和公共交通车辆、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和场所、娱乐和休闲场所、办事大厅以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企事业单位或处于相关场所和单位的公共空间时;

3.在各类场所乘坐厢式电梯时;

4.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道路等室外场所时;

5.在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在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聚集性活动时;

7.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或发热等症状时。

四、所有市民“规范戴”

1.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2.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3.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五、党员干部“示范戴”

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规范佩戴口罩。

六、科学处置“安全戴”

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监督本单位人员、外来人员主动佩戴口罩,并配备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标识清晰,定期做好消毒处置。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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