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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 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计划的函

日期: 2023-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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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

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计划的函

妙泉镇人民政府:

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申报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函》(秀供函﹝2023﹞18号)文件,经县供销联社研究、评审,现将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计划下达给你,并就相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此次下达项目1个,安排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99.259万元。

二、项目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建设管理有关要求,迅速开展项目实施方案、规划设计方案等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确保按要求启动项目建设。同时,切实加强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并对项目建设质量及效益承担责任。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建设地点和规模,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的,必须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三、项目业主单位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项目质量和工程进度监管,按照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供发〔201976号)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验收。

四、业主单位要及时协调将资金拨付项目实施单位,并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使用好资金、实施好项目。

附件: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计划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3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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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23年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项目计划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实施地点

实施单位

时间进度安排

建设任务

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

绩效目标

业主单位

具体实施单位

实施年月

完工年月

小计(万元)

群众自筹等其他资金

农村三社融合发展资金

其他财政资金

1

秀山县妙泉镇2023年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产业发展

新建

妙泉镇小浩村小浩组(废弃的铁路搅拌场内)

妙泉镇人民政府

重庆市秀山县妙泉镇供销合作社有限公司

2023.06

2023.11

1.新建长18米、宽12米农产品仓储转运中心一座共216平方米;
2.新建300平方米区域性为民服务中心物资库一座。

99.259

99.259

通过发展种植基地和开展社会化服务,受益群众61268人,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511人提供就业岗位3个(其中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数不少于1人)。带动群众自主发展蔬菜产业,户均增收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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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供销联社办公室   20236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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