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水产养殖尾水直排现象普遍。2018年,重庆市水产养殖面积83024公顷,其中配套建有尾水处理设施的只有1505公顷,仅占 总养殖面积的1.8%,每年大约10770万吨尾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 |
整改责任单位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委 |
整改目标 |
完成200万吨水产养殖尾水直排整改,实现水产养殖尾水经治理达标后再排放。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整改措施: 1.全面摸清家底。开展全县池塘养殖尾水直排及治理情况摸排,收集汇总情况,建立池塘养殖环境问题整改清单,针对每个水产养殖场制定“一场一策”,对标精准治理。 2.推行多模式融合治理整改措施。推行池塘鱼稻-菜共生综合种养模式,将渔业和种植业有机结合,原位修复池塘水体和消纳减控富营养化物质;推行多级沉淀池处理模式,对池塘养殖尾水进行多级沉淀、过滤坝吸附处理,达到水质净化作用。 3.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方案。其中责令6户关停、2户转产为恢复稻田,另14户采取多级沉淀池+底排污+鱼菜共生等多模式融合治理方式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毕。整改面积1635亩,整改完成尾水排放量215.36万吨,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净面积55.4亩,投入财政治理资金226.86万元。 4.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五大行动”。开展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高素质农民教育、农业产业骨干技术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多举措从源头上控制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通过强化技术培训和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水产养殖业主的环保和绿色发展意识,引导社会广泛参与监督,实现尾水有效治理。 整改成效: 200万吨水产养殖尾水直排整改全面完成,所涉及整改的水产养殖场全部实现尾水经治理后再排放。整改治理后,经第三方检测,涉及整改的水产养殖场排放出的养殖尾水,全部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 9101-2007)标准,并能实现长效达标排放。通过政策宣传、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措施,对县域内规模水产养殖场养殖尾水排放起到了正面作用,树立了水产养殖尾水治理达标后再排放的理念。 |
整改时间 |
2020年10月—2022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杨小林:76669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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