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63号),县政府办公室对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四季度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经县政府同意,结合市上检查结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第四季度,我县在市级检查中得分103.9分。本季度共检查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单位55个,其中乡镇(街道)27个、县政府部门28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91.1%。检查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20个,检查比例100%,合格率100%。其中县民政局按月公开养老补贴、社会救助、惠民惠农等重大民生信息,县生态环境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按月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有力助推阳光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检查情况显示,各有关单位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持续深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政务公开成效不断显现、政民互动渠道更加畅通,以建设“24小时不打烊政府”助力数字政府建设取得较好成效。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数量逐年上升。2023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126 条,同比2022年上升31%,较2021年上升98.3%。二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办结公开信箱群众来信256件、中国政府网网民留言6件,均按时办结。三是依申请公开答复规范。建立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流程办理机制,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8件,全年未发生败诉。四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发布政策解读28份,制作“一图读懂”重大政策13份,行政规范性文件图片化解读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检查发现,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不够重视,管理不够规范,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内容更新不够及时。部分政府网站栏目还存在应更新未更新的情况,部分单位政务新媒体未按要求及时转载发布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信息,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江镇存在网站栏目更新超期,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个别单位未按要求完成交办任务。如乌杨街道、大溪乡未按重庆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公开本辖区村(居)委会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村(居)干部职务信息等。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是新时代党中央、国务院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就指出,政务公开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一项重要制度,要以制度安排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权力运行到哪里,公开监督就延伸到哪里。要扎实推进政务全过程公开,让群众知晓,让群众参与,更好接受群众监督。
(二)组织上要强化领导。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成立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组织机构,形成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信息员具体操作的三级管理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认真落实“三审三校”制度,严格开展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确保发布的信息权威、准确,严守内容安全底线。要加强人员变动时的工作交接,避免出现管理真空。
(三)行动上要常抓不懈。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任务来了“一阵风”,任务一结束,就丢在一边无人理现象,没有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要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要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除7类法定豁免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应在成文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发布,涉及重大民生、基层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的信息要及时主动公开发布,按年度更新的信息每年要及时更新,严禁搞“一阵风”式公开,把政务公开工作做在日常。
(四)经费上要加强保障。各单位要加大人财物保障,聚焦群众和企业需求,与时俱进,积极运用数字化技术、数字化思维和数字化认知,提升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实用性、便捷性、亲民性。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抓好落实。政府网站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附件1),请于2024年3月4日前将整改情况(需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通过OA系统报送至县政府办公室电子政务管理中心。
附件:1.存在突出问题的政府网站名单
2.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问题展示
3.7类法定豁免公开信息清单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序号 |
政府网站名称 |
存在的突出问题 |
责任单位 |
1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超期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超期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乌杨街道办事处 |
未按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公开本辖区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信息 |
乌杨街道办事处 |
4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梅江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栏目更新超期;线下政务公开专区未建设且未反馈整改日期及措施 |
梅江镇人民政府 |
5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大溪乡人民政府 |
未按2023年度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公开本辖区村(居)委会相关工作信息 |
大溪乡人民政府 |
附件2
2023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问题展示
7类法定豁免公开信息清单
序号 |
豁免公开情形 |
豁免公开性质 |
认定理由 |
备注 |
1 |
国家秘密 |
不予公开 |
依法启动定密程序,不再标注公开属性。 |
未依法履行定密手续的,不得以“国家秘密”作为不予公开的理由。 |
2 |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不予公开 |
说明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名称及具体条目。例如:《**法》第*条规定“**不得对外公开”。 |
|
3 |
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不予公开 |
信访部门出具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函。 |
|
4 |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不予公开 |
围绕“公开后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进行合理说明。 |
|
5 |
行政机关内部事务信息 |
可以不予公开 |
具体说明属于“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的哪一类及认定理由。 |
|
6 |
过程性信息 |
可以不予公开 |
具体说明属于“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的哪一类及认定理由。 |
|
7 |
行政执法案卷信息 |
可以不予公开 |
|
政策性文件一般不涉及该情形。 |
注:除上述7类法定豁免公开情形,其他政府信息原则上均应当公开。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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