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服务
1.生育服务证受理机构是哪些?
受理机构可以是夫妻一方户籍地或者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
2.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是什么?
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户籍在本市,或者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一方居住在本市满一个月以上的夫妻,准备生育一孩、二孩、三孩的,可以办理一孩、二孩、三孩生育服务证。
3.再生育服务证办理对象是什么?
夫妻共同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因子女死亡或者经鉴定为残疾的,可以依法再生育子女,再生育子女个数与死亡或者残疾子女个数相同。由于各地再生育政策不完全一致,在我市办理再生育要求至少一方是本市户籍人口,双方户籍在外省市的回户籍地办理。
4.非婚生育子女能否办理生育服务证?
不能。合法夫妻才能办理。
5.新修改的《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简称新《条例》)什么时候开始执行?
2021年11月25日,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正式颁布《重庆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因此,新《条例》从2021年11月25日开始执行。
6.能否为已生育子女办理生育服务证?
一般在小孩出生前办理,生育后可以进行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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