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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日起生育津贴发给本人,具体怎么办理?是单位还是个人申请?
日期:2025-04-27

答:

近期,我市生育津贴开通了“即申即享”服务,将生育津贴申领前置到女职工分娩住院期间,主动靠前服务,减去人工申报、提交材料环节,将业务受理从参保人申请前移到出院即办,进一步提升了生育津贴办理效率、减轻了生育家庭经济压力。

参保人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医疗费(分娩、终止妊娠)时,医保系统会自动获取生育相关信息计算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核定生育津贴后发放给参保人员本人,参保人员或其委托人仅需通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大厅—服务—业务办理—医保待遇支付账户信息确认”核实银行账户信息,无需到医保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线下生育津贴申报。2024年已生育但未申领生育津贴的参保人,还需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区县医保经办机构线下申领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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