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按照土地“非粮化”要求,种植多年生中药材只能在非永久基本农田,因此我县中药材产业基地是“稳面积,优品质,增产量”的发展思路。二是符合用地政策后重点支持山银花、黄精。新发展山银花标准化基地50亩及以上,第二年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新发展黄精标准化基地50亩及以上的,第二年补助1000元/亩,第三年补助1300元/亩;投产山银花基地按照《秀山自治县标准化山银花基地评定标准》评定为标准化山银花基地,每亩补助500元/亩,其中第一年达标补助300元/亩,第二年达标补助200元/亩,单个业主补助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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