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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什么条件以及需要哪些材料?
日期:2025-02-08

(一)结婚登记的条件1.男女双方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在重庆市内的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4.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5.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6.双方自愿结婚;

(二)结婚登记所需材料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2.离婚的当事人应提供离婚证,已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民事调解书,丧偶的当事人提供丧偶证明;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4.在一方经常居住地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提交非重庆籍当事人《重庆市流动人口居住证》;5.当事人提交3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特别提醒:秀山自治县民政局机关与婚姻登记处分开办公,婚姻登记处地址为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黄杨大道北段182请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前往对应地点进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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