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咨询问答库>县民政局
《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里有哪些变化,有哪些重点?
日期:2025-01-02

(一)2024年城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增加15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10元,增加10元。

(二)2024年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75元,增加20元。

(三)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825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感染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25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625元。

(四)低保对象重点分类补助金没有调整变化。

(五)2024年调整的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从202491日起执行。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