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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日期:2025-04-16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以下材料之一:(1)用工合同和单位缴纳的社保缴费凭证等劳动证明;(22024630日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免税)证明等经营证明;(3)居住证、暂住证或公租房的租赁合同等居住证明;(4)其他能证明其属于因工作调动或务工经商办企业等原因流动到秀山县城的。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小学新生须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供预防接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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