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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秀山自治县加快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3-05-10

一、方案主要内容

到2025年,新建油茶高质量基地12万亩,改造油茶低产低效林5万亩,全县油茶面积稳定在30万亩。以全县27个乡镇街道为基础,培育形成“一带四片五样板”发展格局。“一带”即中部油茶产业带,以妙泉、龙池、官庄、乌杨、平凯、梅江、兰桥等为重点,大力推进建设要素集聚、三产融合、优势突出的中部油茶产业带。“四片”即四个油茶产业聚集片区。积极培养洪安—峨溶—雅江片区、石耶—中平—岑溪片区、清溪—龙凤坝—隘口片区、石堤—大溪—海洋—里仁—宋农片区等四个产业集群,不断壮大规模和品质。“五样板”即在全县布局以油茶高产、套种、低改、四旁及高山红花油茶种植等五类样板示范片,通过示范引领,带动整个产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措施

1. 新增油茶种植空间;多渠道拓展用地空间种植油。支持将退耕还林地的低产低效林(公益林除外)、适宜种植油茶的二级国家级公益林、地方公益林、低效园地、低效人工商品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等各类适宜的非耕地国土资源改培油茶,扩大油茶种植规模。

2. 推广使用油茶良种。加强油茶良种培育,在油茶适生区内建设以长林 3号、4号、18号、40号、53号为主的良种采穗圃(基地)和定点保障性苗圃。

3. 提升油茶加工能力。支持油茶加工企业申报县级及以上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油茶粕、茶籽饼、化妆品综合开发利用,提高油茶产品附加值。对精深加工项目给予贷款贴息、品牌创建、示范创优等支持。

4. 打造油茶特色品牌。整合县内品牌资源,着力打造“秀山山茶油”公用品牌。

5. 推进多元业态融合。支持打造以油茶花、油茶文化为主题的花卉(果类)生态旅游节品牌,培育以油茶为特色的乡村生态旅游精品线路。

6. 强化科技支撑。开展油茶科技人才下乡活动,培养油茶技术能手100名以上,培训人员10000名以上。

三、扶持政策

(一)油茶新造。定额补助类:对符合种植地类要求,新 种植油茶基地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种植密度不少于74株/ 亩,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 2400元/亩奖补。间种黄精达到种植要求,可享受新造补助政策。补助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 600元/亩;第二年补贴500元/亩;第三年补贴300元/亩;第四年补贴300元/亩;第五年补贴 700元/亩。竞争立项类:油茶高产示范片要求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种植密度不少于74株/亩,严格按照市县油茶高产示范片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5000元/亩奖补。补助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 1200元/亩;第二年补贴800元/亩;第三年补贴500元/亩;第四年补贴1000元/亩;第五年补贴1500元/亩。油茶新造政策与油茶高产示范片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二)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定额补助类:对符合改造地 类要求,且集中连片 50亩以上的油茶低产低效林采取抚育管理、补植改造或更新重造等措施,严格按照市县油茶改造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 1400元/亩补助。补助资金分三年三次发放。其中第一年补贴500元/亩;第二年补贴300元/亩;第三年补贴 600元/亩。竞争立项类:油茶低产低效林示范片包括近年发展的油茶林改造、老油茶林改造和提质增效示范片。相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油茶低质低效林采取抚育管理、补植改造或更新重造等措施,严格按照市县油茶低产低效林示范片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 2000元/亩奖补。分三年三次发放,第一年补贴 600元/亩;第二年补贴500元/亩;第三年补贴 900元/亩。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政策与油茶低产低效林改造示范片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三)油茶套种。定额补助类:对符合套种地类要求,充 分利用已建成的山银花、茶叶等基地,合理间种油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相对集中连片50亩以上,种植密度不少于40株/ 亩,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套种面积认定最终以市级要求为准),可享受 1500元/亩奖补。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400元/亩;第二年补贴300元/亩;第三年补贴200元/亩;第四年补贴200元/亩;第五年补贴400元/亩。竞争立项类:油茶套种示范片要求集中连片 100亩以上, 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2000元/亩奖补。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 500元/亩;第二年补贴 400元/亩;第三年补贴 300元/亩;第四年补贴300元/亩;第五年补贴 500元/亩。油茶套种与油茶套种示范片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四)油茶四旁种植。定额补助类:符合四旁种植条件,充分利用县域农村“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地栽植油茶,呈带状和零星块状种植,按 60株/亩折算面积,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2000元/亩奖补。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 500元/亩;第二年补贴400元/亩;第三年补贴300元/亩;第四年补贴300元/亩;第五年补贴500元/亩。竞争立项类:四旁油茶种植示范片要求相对集中,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 2400元/亩奖补。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500元/亩;第二年补贴400元/亩;第三年补贴400元/亩;第四年补贴 400元/亩;第五年补贴 700元/亩。油茶四旁种植与油茶四旁种植示范片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五)油茶新品种示范推广。竞争立项类:依托中国林科 院亚热带植物研究所,建立高山红花油茶示范推广基地。种植密度不少于 50株/亩,严格按照市县油茶种植技术标准实施,经验收合格的,可享受 8000元/亩奖补。分五年五次发放,第一年补贴2000元/亩;第二年补贴1000元/亩;第三年补贴1000元/亩;第四年补贴1000元/亩;第五年补贴3000元/亩。

(六)油茶灾后重建。定额补助类:2014年以来通过“一村一品”油茶产业项目、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项目发展的油茶因旱灾、水灾等自然因素,导致油茶苗木受损,并积极组织抗旱自救,按照现行油茶种植品种和技术要求,开展灾后重建,经验收合格的,项目已到期的可享受 400元/亩奖补,项目未到期的除享受400元/亩奖补外,原政策不变。

(七)油茶初加工及基础设施。竞争立项类:从事油茶加工的业主,购置初加工设备(剥壳机、烘干机、榨油机等机械)和新建厂房及配套设施。经营业主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50%,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自筹资金比例不低于30%。新购加工设备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300万元/个,厂房建设项目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个。对油茶产业基地新建、改扩建道路、小型水利等基础设施纳入县农业农村委、县水利局等扶持范围,享受同等政策。

(八)金融支持及政策性保险。经营主体在油茶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林业生产资料购买等环节所产生的贷款,符合我县农业产业贴息范围的,享受同等政策。全面开展油茶产业保险,遵循自愿的原则,将油茶树种植、油茶籽收益纳入农业保险,油茶树种植险保费为 60元/亩,保险金额 1000元/亩。油茶籽产品收益县保费0.1元/斤,保险金额1.5元/斤,干 籽9元/斤。保险费财政补贴70%,种植户自缴30%。

(九)鼓励企业做强做大。鼓励经营主体打造秀山油茶知名品牌。对获得国家级、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县级林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1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市级农民合作示范社的,分别给予20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新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特优新和地理标志的农产品的,分别给予 1万元、2万元、2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国家级、市级等各类农展会、森(林)博会等获金奖(一等)、银奖(二等)、铜奖(三等)的,分别给予5万 元、3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展产品交通运输费补助县外市内 0.2万元/次、市外 0.3-0.5万元/次。鼓励经营主体在线下和线上开设门店。线下门店纳入县农业农村委农业产业扶持范围,线上门店纳入县高新区电商扶持范围,享受同等政策。

(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对于油茶企业主体,自行申报相关市级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获得立项实施的,按照上级补助资金,给予不超过60%的配套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与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发技术研发项目,经备案后,按实际支付研发经费或技术成果转让费的60%给予补助,每项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引进技术成果并产业化的项目,经备案后,按实际支付研发经费或技术成果转让费的60%给予补助,每项 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企业开发的相关新产品,获得国家、市新产品认定的,每项分别给予 15万元、1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限额 30万元/年;具有独立知识产权并且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3万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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