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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县房票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7-30

关于《秀山县房票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的

政策解读

2021年7月1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秀山县房票补偿安置实施细则(试行)》(秀山府办发〔2021〕5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工作,进一步增进房屋被征收人对房票补偿安置政策的理解,县规划自然资源局以问答形式进行解读。

                         秀山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18日


1.《实施细则》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满足被征收人多元化的安置需求,缩短临时安置时间,提高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效率。在实施补偿安置政策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房屋征收工作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实施细则的适用对象

答:本县城市规划建设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实行产权调换的和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按补偿安置方案选择安置房安置的适用本细则。房票是给予被征收人购买商品房屋的资金凭证,适用于征收住宅房屋,不适用征收商业、企业、集体、单位等的房屋。

3.房票使用范围

答:房票实行实名制,限于本县范围内、参与房票购房的楼盘、房票上记载的安置人员使用,房票自出具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房票不能购买二手房,不能转让、赠予或另作他用,不计利息。被征收人持房票自行购买商品房,包括电梯房、洋房、商业房屋等。

4.房票金额?

答:房票金额由补偿金额和购房补贴组成。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行产权调换的,补偿金额为被征收房屋应安置住房面积乘以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单价,购房补贴为应安置住房房屋面积乘以购房补贴单价,购房补贴单价为房票单价减去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单价。

房票金额=应安置住房面积×货币补偿单价+应安置住房面积×购房补贴单价。

购房补贴单价=房票单价-货币补偿单价。

(二)集体土地征收项目按补偿安置方案选择安置房安置的,补偿金额为住房货币安置价格乘以应安置住房面积,购房补贴为房票单价减去住房货币安置价格和被拆迁房屋最高标准重置价后乘以应安置住房面积。

房票金额=应安置面积×货币补偿单价+应安置面积×购房补贴单价。

购房补贴单价=房票单价-货币补偿单价-被拆迁房屋最高标准重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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