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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秀山自治县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5-10

1.出台背景: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庆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重庆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重庆市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部署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推进城乡养老服务均等化发展,制定此方案。

2.主要内容:建成农村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持续推进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进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合理规划建设村级互助养老点推进农村养老服务设施规范管理、持续运营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农村老年人“结对扶老”制度;培育农村“专兼职+志愿者”养老服务队伍;积极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人员业务水平;推进农村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提升农村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提升农村老年人养老照护支付能力;丰富农村养老服务业态。

3.核心举措: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养老服务平台;健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网络;健全农村养老服务管理运营机制。

4.适用对象:全县所有乡镇、街道。

5.执行标准:2022年,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1所,升级改造乡镇敬老院15所,建成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3,设置村级互助养老点122个。

6.注意事项:全覆盖已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年终考核,必须完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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