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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罐区管理中心设立公告事项
日期:2024-06-28

1、“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灌区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灌区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姚勇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县灌区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灌区的标准化建设,参与全县灌区一张网的规划等;承担农村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协助开展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小型水库的建设;负责节水灌溉工作;承担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工作;负责全县灌区信息化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数字孪生灌区的建设;负责对乡镇(街道)小型灌区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工作;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行政事业大厦9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00241MB0867325E

举办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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