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红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续性开展溶溪河流域增殖放流工作提案》(第DH063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在增殖放流方面
我县开展增殖放流工作需市农业农村委拨付增殖放流专项资金,截至目前,市农业农村委暂无拨付计划。后续,我委若接收到关于增殖放流专项资金支持,将及时制定方案。
二、在宣传方面
通过在桥头、乡镇(街道)及村委会、重点河流、禁渔区等区域设置禁渔宣传标语,在各主要媒体刊播相关的宣传和报道,进一步提高广大市民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
三、在执法监督方面
一是定期开展零点行动、跨区域单独或联合执法行动99次,参与执法行动车辆158车次,执法船艇93艘次,执法人员610人次,查处非法捕捞案件7件,行政处罚案件7宗,行政处罚13人,没收电捕鱼工具5套、没收违法捕捞渔获物15公斤,清理地笼、拦网43副;取缔违禁渔具、钓具数量120余张次,常态化开展护渔巡护,收缴违规钓具51副,劝离违规垂钓人员289人次,渔政预警信息2小时处置率达98%,非法捕捞、违规垂钓行为大幅降低。二是组织各乡镇(街道)全面摸排,登记备案自用船260艘,采取拖离上岸、拆分肢解等方式,清理整治‘三无’船舶40艘,进一步消除非法捕捞隐患。三是联合县市场监管局,督促指导62家涉渔市场主体建立水产品进销货台账,杜绝非法收购、加工、销售野生鱼行为,实现溯源管理。
四、在监督方面
进一步加大禁捕等宣传力度,充分调度群众的积极性,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增殖放流监督工作中来,并设立举报电话,建立渔政与110一级联动机制,及时受理、出警、查处各类非法捕捞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五、在打造实践创新基地方面
县生态环境局表示“两山”创建需根据全县创建方案统筹管理,目前溶溪镇未纳入“两山”创建范围。
此答复函已经县农业农村委白开锋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领导陈茂副县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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