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 智能机器人
部门街镇 登录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办理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7-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22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张伯醇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强民办幼儿园、托儿所消防安全监管的提案》(第224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年检。我委对审批在档的民办幼儿园,每年严格进行年检,其中消防安全是作为一项重点检查内容,存在消防隐患的幼儿园年检将无法通过。同时如果在限期整改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也将无法通过年检,并视为不合格,年检不合格的幼儿园次年将不得再招生办学。连续三年未招生,将被取消办学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目前,我县部分农村民办幼儿园在消防设备设施上的确存在短板弱项,2023年度关停了3所存在消防隐患且无法实现整改的农村民办幼儿园。同时对存在消防隐患,但能实现整改的幼儿园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序时推进。

二、压实责任,强化监管职能。我委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属地管理原则,各督导责任区专门落实一名安全督导员负责片区内幼儿园的日常安全督查。各民办园与属地中心校要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层级的管理职责。要求各民办幼儿园每学期开展1次的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师生消防安全应急演练至1次,每月以班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至少1同时在显眼位置张贴相关消防安全的警示标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营造良好消防安全氛围。

三、加大投入,强化设备升级。要求各幼儿园必须用办学结余定期投入消防设备设施的整改提升和维护,确保消防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同时要求各民办幼儿园严格落实消防器材及设备管理要求,配齐配足消防栓、灭火器、烟雾感应报警器、应急消防通道设置、应急照明等设施设备。

此答复函已经杨文光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徐燕审签。对以上答复你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202478

(联系人:张爱明;联系电话:7668191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