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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日期:2024-07-20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政协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10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彭洪波委员

提出的《关于治理城区校园交通拥堵的提案》(第105号)收悉。经与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师生上放学安全,县教委、县公安局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充实护学力量、优化勤务机制,进一步规范学校护学岗勤务制度、提高工作质效。

一是建立安全教育常态化机制。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将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作为安全教育重点内容,全面落实安全教育课时、教材、师资、培训、经费,全面落实每月不少于2课时的安全教育课时标准,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校园活动,加强家校联系,通过《告家长书》《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提示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倡导绿色出行、遵守交通秩序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与管理的通知》,强化学生乘车安全学生骑车安全学生步行安全教育。各学校利用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2.2交通安全日等特殊时期,广泛开展防交通事故为重点内容的安全教育。县公安局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推送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每月到辖区学校上交通安全课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和家长进行广泛宣传、教育提醒,教育引导其充分认识接送学生车辆非法载人、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极端危害性

三是错峰放学缓解交通压力。城区小学采取低年级和高年级错峰放学的方式,缓解学生放学回家交通拥堵压力。

四是维持上放学时段校门秩序。根据县教委要求,上放学时段,各学校校园保安着保安服装并佩戴必要器械在校门口值班值守,学校值周教师、带班领导提前30分钟到校门口值守,维持、疏导学生上放学秩序

五是完善并优化学校高峰勤务机制。县公安局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强化校园“高峰勤务”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478号),对交巡警大队、特警大队、派出所开展护学岗勤务作出部署安排,明确了护学岗采取“警+N”模式开展,“警”为属地公安机关交巡警、特警、派出所。“N”为学校安保人员、保安、教职员工、学生家长和志愿者、治保干部、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力量。

六是加强偏远农村学校的巡逻防控。县公安局对63所学校作出了具体的勤务安排,其他偏远农村学校由派出所指导学校组织好值班领导、保卫人员、保安、教师等护校队人员,充分依靠村(组)等基层组织,动员学生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加强巡逻守护。

七是对接送学生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县公安局在充分分析研判的基础上,针对师生上放学的重点时段,重点整治校车、客运车辆超员超载、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以及面包车、摩托车、电动车(含二轮、三轮)超员超载、非法载运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查处接送学生车辆违法300余起,劝导500余人。

此答复函已经杨文光主任审核,并经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徐燕审签。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通过填写回执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我们的工作。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教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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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黄汉语;联系电话:13896458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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