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09〕184号)和《中共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秀山委发〔2009〕42号),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挂县政府法制办公室牌子)。 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县政府督查室(挂县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综合科、第一秘书科、第二秘书科、第三秘书科、第四秘书科、信息调研科(挂县政府研究室牌子)、行政科、人事科。
(二)主要职责 根据秀山府办发〔2010〕63 号精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2.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3.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4.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市政府、县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的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5.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反映政府 工作以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服务。
6.负责县政府值班和县长公开电话、公开信箱工作,及 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7.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做好需由县政府组织处理的突发 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及处置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政务(政府信息)公开及电子政务工作。
9.负责县政府有关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督促办理工作。
10.负责为县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依据,督促检查乡镇 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管理全县行政执法 证件及规范性文件,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清理、发布工作,以及县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县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听证工作。
11.办理县政府和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906.71万元,支出总计1,906.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6.20万元、增长21.41%,主要原因是工资、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861.3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56.7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工资、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61.31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45.40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4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07万元,增长21.12%。其中:基本支出1,443.71万元,占78.16%;项目支出403.47万元,占21.84%。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3万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未使用完毕。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61.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6.76万元,增长23.7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0.72万元,增长36.80%。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年中追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专项经费及专项业务经费。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4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47.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22.07万元,增长21.12%。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41.19万元,增长31.38%。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目标考核奖及退休职工健康休养费提标等,部分支出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年中按程序追加资金安排。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3万元,增长31.1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拨款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22.59万元,占87.8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24.70万元,增长35.45%,主要原因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38.94万元,占7.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9万元,增长11.11%,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调标、死亡抚恤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8.81万元,占2.1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
(4)住房保障支出46.84万元,占2.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2万元,增长5.92%,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调整、人员调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43.7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13.9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3.39万元,增长19.2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资,养老保险等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等。公用经费429.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7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资料印刷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印刷费、公务车运行维护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06.2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7.68万元,下降6.74%,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费用降低、公务接待费降低。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88万元,下降2.6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90万元,主要是用于前往新加坡学习考察城市管理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5.10万元,下降72.86%,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人数较上年度少,行程较上年度短。
公务车购置费17.88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应急保障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相对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1万元,下降0.6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应急保障用车政府采购价格略有下降。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1.1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万元,增长9.52%,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相对较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34万元,增长9.78%,主要原因是由于车辆使用年限长,维修保养费用相应提高。
公务接待费15.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接受市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重庆市及市内外区县到我县视察、督查、检查、巡视、调研等相关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77万元,下降36.54%,主要原因是优化接待方式、减少接待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2万元,下降20.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230批次1,52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0.18元,车均购置费17.88万元,车均维护费8.9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差旅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9.17万元,增长22.58%,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印刷费等支出有所上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9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打印机、办公设备。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暂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下一步将在预算编制环节加入事前评价,设定绩效目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71060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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