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防指〔2024〕11号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关于将防汛Ⅲ级和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I级和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
7月29日根据《重庆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升级并启动部分区县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渝汛指〔2024〕34 号)和《重庆市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关于升级部分区县应急响应等级的紧急通知》(渝地指〔2024〕18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会商研判,根据《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秀山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专项预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决定自7月29日20时将防汛Ⅲ级和地质灾害Ⅲ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防汛II级和地质灾害II级应急响应。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一、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分别按照应急响应要求,立即进入战时状态,“一把手”坐镇指挥,第一时间科学组织开展灾害应急处置工作,避免次生灾害发生。加强救援队伍和装备、救灾物资的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出现灾险情,拉得出,上得去,打得赢。
二、动态发布预警。密切关注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变化,动态、
精准研判灾险情发生的可能性,滚动发布预警信息,确保第一时间发送到各部门和受威胁群众。
三、紧盯重点区域。要聚焦辖区内可能形成滑坡的各类斜边坡和河道工地、旅游景区、山区民宿等易出险区域,特别加强中小水库、病险水库、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点位巡查防护,全面排查江河堤防、城市排涝薄弱环节,提前消除各种风险隐患。
四、提前避险转移。严格落实强降雨天气灾害避险转移撤离工作制度,紧急撤离“三高”区域(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高和极高风险区)居住的群众、“四临”区域可能受地质、洪涝灾害威胁的群众、工程建设可能受灾害威胁的野外作业人员和工作人员。
五、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指挥调度、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灾险情发生后及时按规定报送信息。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抗震救灾和地质灾害防治救援指挥部
2024年7月29日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印发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