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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8989N/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中平委发〔2022〕44号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2-09-19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中平乡
  • [ 有性 ]
关于印发《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日期:2022-09-19


中共中平乡委员会

中平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村党(总)支部,各村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中平乡委员会

                                                         中平乡人民政府

                                       202275


(此件公开发布)




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

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深化乡村社会治理,助力乡村文化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激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群众成为倡导和谐文明新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践行者,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优生态、展形象的使命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基调,采取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相结合的方式,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群众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新时代文明实践中的主观能动性,打造“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丽乡村,着力推进山清水秀幸福美丽中平建设。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以法治为基础,以自治为抓手,发挥德治的融合、引导、教化等功能,以德治滋养法治、涵养自治,让德治贯穿乡村治理全过程。不断提升群众参与志愿服务意识,努力实现乡村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参与活力有效激发,乡风文明水平显著提升。

二、工作内容

(一)积分对象。主体为长期居住在本村的村民和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各成员积分计入家庭单位,赋基础积分60分,以家庭实际居住地为准分别纳入各村参与积分。

(二)积分内容和标准。村民积分包括文明实践、村容村貌、乡村治理等方面,主要反映村民在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基本要求。为规范积分事项和积分标准,特制定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积分评定事项评分表(详见附表)

(三)积分工作组织领导。以村为单位成立村积分工作领导小组,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组长,村支两委成员为成员,明确1名村干部负责日常积分统计及台账资料整理工作。同时,以村为单位成立活动组织组,负责新时代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1次活动。各村民小组成立积分评定组,由驻乡干部、村干部、村民小组长、党员、乡贤、村民代表等组成,不少于5人,明确1负责日常积分台账管理。积分评定组收集日常评分基础资料进行评定每季度实地检查评定一次。由村民代表大会进行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对积分情况进行审定后报乡文明办。

(四)积分管理流程。积分申报:由村民本人随时随地通过口头、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申报,申报时清楚告知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事由,并提供相关证据,也可由他人代为申报。乡、村集中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各类活动,由评定小组进行集中积分登记。积分评定:由积分评定组直接负责,每季度实地检查评分一次,同时对接活动组织组、平安办、应急办等机构、科室,收集涉及积分评定基础数据进行评分,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核,审核后的积分纳入公示目录。公示公告:每季度由村委会负责对新认定积分在公示栏公示,有条件的可通过微信群等公示,公示期5天。村民对公示有异议的,在公示期内提出,经村务监督委员会调查核实后作出相应评定。建立台账:对公示无异议的积分,由村委会或村积分工作组建立积分管理台账,核发奖励。

(五)结果运用。实行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积分情况作为党员发展、参军入伍推荐重要依据,每季度各村民小组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一等奖奖励食用油1桶、二等奖奖励大米一袋、三等奖奖励洗衣粉一包、肥皂一块或毛巾一条,并通报表扬(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每年获得3次及以上评奖的家庭,颁发“文明示范户”荣誉奖牌。

(六)资金保障。乡政府列出资金保障计划,并持续提供支持。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27月上旬前):制定《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召开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推进。

(二)实施推广阶段(20227月中旬—202212月底前):各村根据《实施方案》成立工作小组,召开群众会广泛宣传,将政策讲深讲透,各工作组根据职能职责全面开展积分制工作。

(三)巩固总结阶段(2023年度):根据试运行阶段运行情况,全面总结经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及评分标准,巩固积分制管理成果,优化提升工作成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乡党委书记、乡长任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驻村领导任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乡文明办、财政办、综治办、党政办、应急办、文化服务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张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常凯强、肖田、周倩为工作人员,把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作为推进文化振兴和乡村治理的有力抓手,结合实际,因地制宜,落实好资金筹措、积分评定、奖品发放、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严明工作纪律。在开展积分制管理工作过程中,要确保积分评定和记录公平、公正、公开,坚决防止弄虚作假。积分评定及结果应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及时公布、及时兑现。

(三)加强督导考核。乡积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将积分制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综合考核。


附件:1.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组织机构结构图

2.中平乡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制管理工作积分评定表

3.中平乡xx村xx组新时代文明实践“我建我家”积分榜

4.中平乡各村组奖励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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