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本级)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相应体制机制,提升协调能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乡镇党委领导本乡镇党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讨论和决定职责范围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始终。
2.服务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辖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做好产业发展、辖区企业、投融资环境、人才、创业创新等优化服务工作。积极维护经济秩序,营造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指导农村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发展生态特色产业,全面推进巴渝和美乡村建设,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农民增收。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组织基础设施、农田水利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
3.优化公共服务。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做实公共服务平台,推进服务事项向便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事项整合集中到位,办理权限到位。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与村民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区教育、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落实就业创业、社保医保、社会救助、退役军人服务等相关领域的政策。负责精神文明建设,组织群众性文化、体育等各类活动。
4.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组织和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各种社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做实做强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网格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5.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社会主义基层协商民主建设,负责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自治整体水平。
6.维护安全稳定。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等。抓好意识形态、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负责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和抢险救灾。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实现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和综合治理网格化、一体化,提高公共安全体系精细化水平,保障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宁。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本级),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基层治理指挥中心、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8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71.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5.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4.0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119.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686.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8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93万元,农林水支出106.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3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27万元,其他支出1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4.08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44.5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9.5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71.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1.63万元,比2024年增加119.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0.07万元,比2024年增加4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行;项目支出131.56万元,比2024年增加7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支出安排增加。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中平乡人民政府(本级)2025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15.0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8.0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 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0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3.23万元,比上年减少23.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政策。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31.56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债务收入(不含政府债券、政府向外国组织贷款和国际组织贷款)、投资收益、接受捐赠等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用于建筑物购建、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无形资产购置、大型修缮等资本性支出以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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