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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913X9/2023-0000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溪口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3-10-30 | [ 发布日期 ] | 2023-10-30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溪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溪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溪口镇人民政府是秀山县政府的派出机构,受县政府领导,依据法律、法规,在辖区内行使政府的管理职能。
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公共事务。
2.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
3.负责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
4.协同建设主管部门监督施工单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扬尘、扰民;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做好居民工作,维护施工秩序。
5.协助有关部门对居住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6.抓好社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小区建设活动,组织居民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7.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辖区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8.负责乡镇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工作,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帮助教育。
10.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1.负责在辖区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做好民事调解,信访维稳,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等工作,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搞好辖区内社会综合治理工作。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征地拆迁工作。
13.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纪检、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机要保密、督促检查、民宗侨台、精神文明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工作;负责武装工作;负责应急协调、公共服务等统筹管理;负责法治、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农环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生产;承担其他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管理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社会保险、劳动维权、劳务培训、医疗保障等管理;负责义务教育、幼儿教育、职业教育和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健康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稳定等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和法治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实施,辖区内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其他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财务活动;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债权债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处置、保值增值、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承担其他应急管理职责。
8.扶贫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脱贫攻坚、项目建设;负责基本建设、扶贫开发、乡村旅游等项目的规划申报、建设管理。
9.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农技、农机、畜牧、水利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10.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等;规范农家乐和文娱活动等旅游场所、旅游设施、旅游项目的经营服务;统筹旅游市场秩序,协调旅游执法管理,调处涉旅投诉纠纷,营造诚信经营、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指导旅游项目、旅游产品开发等工作。
11.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职责:承担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保救济、医疗保障服务等社会保障相关具体工作。
12.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13.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职责:集中行使乡镇依法承担和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各项行政执法权,制止、打击各类行政违法行为,协助、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及其派驻机构开展联合执法。
(三)单位构成
我镇现有行政编制26个,实有人数25人;机关工勤编制2个,实有人数2人;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数20人。独立核算机构7个,较上年增长6个,增长原因为2022年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后,账务处理分为7个站所设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862.46万元,支出总计3862.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1.84万元,下降29.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其他收入转为往来资金列支,收入大幅度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新建项目较少,各类社会帮扶资金有所减少,导致收入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和各类民生支出,以及部分产业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645.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4.73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转为往来资金列支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和各类民生支出,以及部分产业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45.71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16.75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862.4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1462.71万元,降低27.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转为往来资金列支。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和各类民生支出,以及部分产业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201.7万元,占31.1%;项目支出2660.75万元,占68.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49.1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大量项目完工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46.4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07.8万元,降低14.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同时2022年产业项目减少,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4.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3.39万元,增长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各类民生支出、部分产业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5.41万元,增长60.6%。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林水预算与基础设施发展、生产发展等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7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4.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89万元,降低4.1%。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减少,相应投入减少。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各类民生支出、产业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76.11万元,增长60.7%。主要原因是部分农林水支出和交通运输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6.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完工后,结余资金已拨付,年末结转和结余减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3.3万元,占22.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0.80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用于职工的工资、社保、日常的办公经费、电费、水费缴纳。
(2)国防支出5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国防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溪口镇武装部正规化建设采购物资,建设武装部。
(3)公共安全支出11.88万元,占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8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开展信访劝返工作、全面反诈宣传工作等开支。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4.17万元,占1.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7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群众文化与其他广播电视部门的人员社保基数调标。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社保缴费等。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09.13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8.97万元,增长21.9%,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人员经费调标,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社保、优抚对象补助、城镇农村低保。
(6)卫生健康支出56.6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5万元,增长11.3%,主要原因是新增一部分疫情防控专项经费,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疫情防控开支等。
(7)节能环保支出153.45万元,占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45万元,增长206.9%,,主要用于环卫工人工资和保险缴费、集镇保洁费、集镇路灯电费、污水处理厂电费等。
(8)城乡社区支出25.85万元,占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1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减少不必要的开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主要用于机关食堂的开支,保障人员经费等。
(9)农林水支出1222.9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7.15万元,增长162.6%,主要原因是部分农业水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银花、黄精产业建设管护、产业路的修建等。
(10)交通运输支出100.61万元,占2.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0.61万元,增长235.4%,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发展、生产发展等未纳入年初预算,主要用于公路的硬化、公路改建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44.51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45万元,降低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存在人员变动,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7.34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万元,增长896.6%,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年初未纳入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引起山体塌方抢险工程款、抗旱救灾工程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员补助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5.4万元,增长10.9%,主要原因是工资标准调整、保险配套缴费基数调整、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职工工资发放、保险和公积金配套缴纳、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职工年终绩效奖和平时考核奖等。
公用经费13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17万元,下降42.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包括机关运转水、电、网络费、办公设备和耗材采购费,报刊订阅费,车辆运行维修维护费,机关食堂用餐开支,职工差旅费、培训费和通讯费以及一些其他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86.82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的减少。本年支出1.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96.94万元,下降99.6%,主要原因是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收入减少,支出也相应的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0万元,增长46.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老化,维护成本增加,导致经费增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59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0万元,增长46.8%,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维护、洗车、保险等开支。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07万元,下降78.7%,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人员流动性,会议开支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5万元,增长231.3%,主要原因是培训支出增加,事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支出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77万元,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6.76万元,增长762.6%,主要是2022年疫情封控,相关接待会议费增加。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88万元,下降0.7%,主要是因为2022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减少一部分的会议费用和接待费用,减少一部分的运行经费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9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94项,涉及资金3641.14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立项较为规范,绩效目标明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部门整体绩效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对完工项目都进行了绩效自评,较好的完成了绩效目标,需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溪口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溪口镇人民政府 |
部门 |
唐欢 |
联系电话 |
76615631 |
自评总分 |
100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宣传到位;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是否执行;是否提请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本镇机关和群众组织是否到位;是否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是否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是否做好管理好上级部门驻镇干部;是否做好本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是否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得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是否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是否依法管理本机财政、、执行本级预算;是否为农民提供有效地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是否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是否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做好民政行政工作的管理,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是否办理好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事项。 |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已宣传到位;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已执行;已提请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管理本镇机关和群众组织已到位;已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组织建设;已做好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已做好管理好上级部门驻镇干部;已做好本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已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得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已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已经依法管理本机财政、、执行本级预算;已为农民提供有效地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计划生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服务。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已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已做好民政行政工作的管理,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一办理好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居民参保人数 |
人数 |
≥ |
14000 |
5 |
14166 |
5 |
||||||
临时救助发放人数 |
人数 |
≥ |
25 |
5 |
30 |
5 |
||||||
辖区内村居个数 |
个 |
= |
8 |
10 |
8 |
10 |
||||||
重点项目个数 |
个 |
≥ |
1 |
5 |
1 |
5 |
||||||
参保准确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党建工作考核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救助发放精准率 |
% |
≥ |
100 |
5 |
100 |
5 |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率 |
% |
≤ |
0 |
5 |
0 |
5 |
||||||
各项工作完成及时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支出合理合规率 |
% |
≥ |
100 |
10 |
100 |
10 |
||||||
辖区村居民利益 |
% |
定性 |
有所增加 |
5 |
全部完成 |
5 |
||||||
辖区人居环境 |
% |
定性 |
有效改善 |
5 |
全部完成 |
5 |
||||||
重大集访、越级上访事件 |
件 |
≤ |
0 |
5 |
0 |
5 |
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二级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1 |
2021年溪口镇中和村猫耳洞至六池茶叶产业路项目(二)渝财农[2021]15号 |
修建数量 |
≥ |
100 |
米 |
10 |
120 |
10 |
100 | |
公路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40 |
100 |
40 |
||||
按计划及时完工率 |
≥ |
100 |
% |
10 |
100 |
10 |
||||
便于产业发展使用率 |
≥ |
90 |
% |
30 |
95 |
30 |
||||
修建数量 |
≥ |
100 |
米 |
10 |
120 |
10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15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