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册 部门街镇 无障碍 适老版 智能机器人 繁體版 支持IPV6
首页>溪口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履职依据>政策文件>其他文件
  • [ 索号 ]
  • 1150024100913913X9/2022-00011
  •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成文日期 ]
  • 2022-10-06
  • [ 发布日期 ]
  • 2022-10-06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溪口镇
  • [ 有性 ]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22-10-06

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6


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

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秀山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和妥善安置工作,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严防外溢对接顺畅、服务友善稳妥有序开展滞留人员离返程和安置工作

二、滞留人员分类

滞留人员包含景区游客、住店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类。

(一)景区游客:景区景点(含景区酒店)滞留人员;

(二)住店旅客:景区外的酒店、宾馆滞留人员;

(三)旅居人员:指小区业主、租住小区滞留人员;

(四)其他人员:指其他情况下需离人员。

三、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一)返程人员身份确认。离秀滞留人员资格确认实行分类认定原则,即游客身份由县文化旅游负责确认,住店旅客身份由县商务委负责确认,旅居人员身份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确认,其他人员身份由各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确认。人员身份确认后,由身份确认单位对该滞留人员发放盖章认定的《离秀人员通行卡》。

坐火车、汽车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自驾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

(二)返程标准

1.按照防疫规定,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滞留在中高风险区的滞留人员暂时不能离开秀山返程。中高风险区经过疫情防控降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第本条第款规定。

中高风险区根据最新发布的通告为准(风险区调整请关注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秀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2.临时管控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且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每天1,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3.低风险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近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或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每天1,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三)转运安排按照分转运的方式,确保全县滞留人员有序、高效返程,我县滞留人员离秀途径为两类:一是乘坐火车、汽车离秀,二是自驾车辆离秀

1.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转运安排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滞留人员可以离秀之日起滞留人员持离秀人员通行卡》,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乘车返程。

2.自驾离秀滞留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一卡两码)通行,原则上统一由渝湘高速公路秀山互通口返程。

(四)责任分工在县工作专班统筹下,各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1.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景区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2.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旅客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住店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3.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旅居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4.县交通局。负责收集离秀人员行程信息,安排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专人负责信息核实,发布滞留人员转运信息提示;

5.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返程标准,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派驻现场乘车点相关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6.县公安局。负责滞留旅客转运过程中交通通畅保障和安全秩序保障,负责查核酒店、宾馆滞留人员数据和相关人员行程信息供安全转运使用,负责查验高速公路卡口自驾离秀人员信息;

7.经济信息委。负责建立相关涉转运数据运用的工作机制

8.县委政法委。负责向滞留人员返程目的地推送返程人员信息;

9.各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属地内相关返程工作的沟通联络,本乡镇(街道)非小区的离秀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处理本乡镇(街道)滞留人员转移,为返程人员转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等工作,负责国省县乡道自驾离秀人员信息核验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滞留人员返程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并做好滞留人员的返程工作。

2.为确保安全有序离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请滞留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以下准备。

12022107起,滞留人员可申请离秀,如实填报《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附件1由景区、酒店、社区(村居)安排专人统一报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审核;

2秀山火车、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滞留人员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汽车站乘车,县交通局安排专人核对乘车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以及购票信息等,查验无误后放行;

3)自驾离秀人员返程人员:配合工作人员核对《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查验无误后驾车离秀;

4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请滞留人员每天提出申请并做核酸检测,确保符合返程标准

5)为严防疫情外溢,所有返程人员申请离秀前需征求目的地政府意见并取得同意,严格落实返程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滞留人员安置工作

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妥善做好滞留人员解释安置工作

(一)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工作,协调景区酒店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房价等事宜

(二)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协调酒店、宾馆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宾馆房价等事宜

)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小区旅居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事宜;

)县交通局负责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政策解释、情绪安抚,引导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入住酒店、宾馆等事宜;

(五)县卫生健康委。统筹做好滞留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五、返程和安置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文化旅游委:联系人:杨举成;联系电话:76662573

县商务委:联系人:罗仕军;联系电话:13609493851

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田秀波;联系电话:1509599862776668578

县交通局:联系人:程秀庆;联系电话:15856001001

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任凌燕;联系电话:7667223213709482300

附件:1.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

2.离秀人员通行卡

3.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4.滞留人员离秀信息统计表


附件1

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

申 请 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人员属性

¨景区游客、¨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

核酸检测情况

¨48小时2每天1核酸阴性

¨72小时3(每天1)核酸阴性

滞留详细地址


离开原因


离开时间

2022年 月 日 点 分

返程目的地(精确至门牌号)


返程方式

¨火车、¨汽车、¨自驾

附件2

离秀人员通行卡

兹有 XX乡镇XX酒店\XX景区\XX小区\XX居委会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人员属性:¨景区游客、¨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拟前往:¨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自驾离秀,请予以通行。(仅限10月   日前通行)

备注:1.此通行卡涂改无效;

2.通行人员应妥善保管此证明,遗失不补;

3.本通行卡仅作为自驾返程人员前往交通卡口、前往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乘车凭证,并交由工作人员收回。

                 审核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人某某(身份证号码)因                 原因确需离秀,在此郑重承诺:

()本人近7天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等症状。

()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秀山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本人将严格落实点对点直达目的地,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到三天两检,第二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严格遵守“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规定。

()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传播,自愿承担相应的所有后果。(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员自留一份,审核单位一份)

                       人:

                      承诺时间:


附件4

滞留人员离秀信息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人员离秀日期:

序号

姓名(必填)

性别(必填)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必填)

手机号码(必填)

目的地(必填)

返程方式(火车、汽车自驾,必填)

乘车车次(必填)

返程路线(必填)

紧急联系人电话(必填)

备注


1












2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106日印发


政策推荐
热门词汇
最新政策
换一换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