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
秀山自治县疫情期间滞留人员
返程和安置工作方案
根据秀山自治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要求,为切实做好因疫情滞留人员有序返程和妥善安置工作,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分类施策、严防外溢、对接顺畅、服务友善,稳妥有序开展滞留人员离秀返程和安置工作。
二、滞留人员分类
滞留人员包含景区游客、住店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四类。
(一)景区游客:指景区景点(含景区酒店)滞留人员;
(二)住店旅客:指景区外的酒店、宾馆滞留人员;
(三)旅居人员:指小区业主、租住小区滞留人员;
(四)其他人员:指其他情况下确需离秀人员。
三、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一)返程人员身份确认。离秀滞留人员资格确认实行分类认定原则,即游客身份由县文化旅游委负责确认,住店旅客身份由县商务委负责确认,旅居人员身份由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确认,其他人员身份由各属地乡镇(街道)负责确认。人员身份确认后,由身份确认单位对该滞留人员发放盖章认定的《离秀人员通行卡》。
乘坐火车、汽车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自驾人员将《离秀人员通行卡》交付交通卡口现场工作人员留存。
(二)返程标准
1.按照防疫规定,阳性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滞留在中高风险区的滞留人员暂时不能离开秀山返程。中高风险区经过疫情防控降为低风险区后,执行第本条第三款规定。
中高风险区根据最新发布的通告为准(风险区调整请关注秀山县人民政府官网、“秀山发布”微信公众号)
2.临时管控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且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次(每天1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秀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3.低风险区。滞留人员所在景区、入住酒店、小区近7天内没有阳性感染者;或近3天内未出现发热、干咳、嗅觉丧失、肌肉酸痛等临床症状的散客,可凭72小时3次(每天1次,间隔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秀申请审批通过证明、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购票凭证返程。
(三)转运安排。按照分类转运的方式,确保全县滞留人员有序、高效返程,我县滞留人员离秀途径为两类:一是乘坐火车、汽车离秀,二是自驾车辆离秀。
1.经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转运安排。自疫情防控专家组研判滞留人员可以离秀之日起,滞留人员持《离秀人员通行卡》,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乘车返程。
2.自驾离秀滞留人员,凭《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一卡两码)通行,原则上统一由渝湘高速公路秀山互通口返程。
(四)责任分工。在县工作专班统筹下,各部门、乡镇(街道)各司其职,落实好各项滞留人员返程工作。
1.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客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景区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2.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旅客滞留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住店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3.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旅居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等事宜;
4.县交通局。负责收集离秀人员行程信息,安排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专人负责信息核实,发布滞留人员转运信息提示;
5.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返程标准,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派驻现场乘车点相关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6.县公安局。负责滞留旅客转运过程中交通通畅保障和安全秩序保障,负责查核酒店、宾馆滞留人员数据和相关人员行程信息供安全转运使用,负责查验高速公路卡口自驾离秀人员信息;
7.县经济信息委。负责建立相关涉转运数据运用的工作机制;
8.县委政法委。负责向滞留人员返程目的地推送返程人员信息;
9.各属地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属地内相关返程工作的沟通联络,本乡镇(街道)非小区的离秀人员身份认定,发放认定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收集旅居离秀人员行程信息报县交通局,处理本乡镇(街道)滞留人员转移,为返程人员转送工作提供便利条件等工作,负责国省县乡道自驾离秀人员信息核验。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街道)、部门要高度重视滞留人员返程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具体落实并做好滞留人员的返程工作。
2.为确保安全有序离秀,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请滞留人员结合自身实际做好以下准备。
(1)2022年10月7日起,滞留人员可申请离秀,如实填报《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附件1)。由景区、酒店、社区(村居)安排专人统一报主管部门和乡镇(街道)审核;
(2)经秀山火车、秀山汽车站返程人员:滞留人员自行前往秀山火车站、汽车站乘车,县交通局安排专人核对乘车人员《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以及购票信息等,查验无误后放行;
(3)自驾离秀人员返程人员:配合工作人员核对《离秀人员通行卡》、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结果等信息,查验无误后驾车离秀;
(4)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请滞留人员每天提出“离秀申请”并做核酸检测,确保符合返程标准;
(5)为严防疫情外溢,所有返程人员申请离秀前需征求目的地政府意见并取得同意,严格落实返程目的地疫情防控政策。
四、滞留人员安置工作
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要妥善做好滞留人员解释安置工作。
(一)县文化旅游委。负责景区游客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工作,协调景区酒店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房价等事宜;
(二)县商务委。负责住店滞留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协调酒店、宾馆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协调酒店、宾馆房价等事宜;
(三)县住房城乡建委。配合属地街道做好小区旅居人员政策解释、情绪安抚等事宜;
(四)县交通局。负责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政策解释、情绪安抚,引导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滞留旅客入住酒店、宾馆等事宜;
(五)县卫生健康委。统筹做好滞留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五、返程和安置工作专班联系方式
(一)县文化旅游委:联系人:杨举成;联系电话:76662573;
(二)县商务委:联系人:罗仕军;联系电话:13609493851;
(三)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田秀波;联系电话:15095998627/76668578;
(四)县交通局:联系人:程秀庆;联系电话:15856001001;
(五)县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任凌燕;联系电话:76672232/13709482300。
附件:1.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
2.离秀人员通行卡
3.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4.滞留人员离秀信息统计表
附件1
滞留人员离秀申请表
申 请 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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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属性 |
¨景区游客、¨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 |
核酸检测情况 |
¨48小时2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 ¨72小时3次(每天1次)核酸阴性 |
滞留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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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原因 |
|
离开时间 |
2022年 月 日 点 分 |
返程目的地(精确至门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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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程方式 |
¨火车、¨汽车、¨自驾 |
附件2
离秀人员通行卡
兹有 (填XX乡镇XX酒店\XX景区\XX小区\XX居委会) 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人员属性:¨景区游客、¨旅客、¨旅居人员、¨其他人员。拟前往:¨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自驾离秀,请予以通行。(仅限10月 日前通行)
备注:1.此通行卡涂改无效;
2.通行人员应妥善保管此证明,遗失不补;
3.本通行卡仅作为自驾返程人员前往交通卡口、前往秀山火车站、秀山汽车站乘车凭证,并交由工作人员收回。
审核单位公章
2022年 月 日
附件3
疫情防控责任承诺书
本人某某(身份证号码)因 原因确需离秀,在此郑重承诺:
(一)本人近7天无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无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等症状。
(二)本人同意并严格遵守秀山县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
(三)本人将严格落实点对点直达目的地,抵达目的地后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报备,并配合当地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做到三天两检,第二次核酸结果未出之前,严格遵守“不聚集、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规定。
(四)本人提交的所有信息(证明)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如因本人原因造成疫情传播,自愿承担相应的所有后果。(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两份,承诺人员自留一份,审核单位一份)
承 诺 人:
承诺时间:
附件4 | |||||||||||
滞留人员离秀信息统计表 | |||||||||||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人员离秀日期: | |||||||||||
序号 |
姓名(必填) |
性别(必填) |
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必填) |
手机号码(必填) |
目的地(必填) |
返程方式(火车、汽车自驾,必填) |
乘车车次(必填) |
返程路线(必填) |
紧急联系人电话(必填) |
备注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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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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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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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0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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