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街道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一)统一设置(8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文秘、信息及办公室自动化建设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工作。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物业管理、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工作。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辖区内城乡规划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生态环境等工作。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8.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城市基层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群团服务等工作。
(二)其他设置(1个)
1.乡村振兴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街道办事处乡村振兴规划,指导村社制定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和措施,做好乡村振兴档案资料和动态调整工作。落实各项乡村振兴政策,资金和物资的发放、管理等工作。负责协助做好街道村社乡村振兴项目的规划、协调、管理和验收工作。
2.项目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县委有关针对项目建设的法规及政策,特别是招投标。负责本辖区工程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设计、预算、评审、招标、验收、审计和日常监管工作,及资料收集、进度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包括道路硬化等工作。负责灾后重建工作。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协助其他涉及工程项目的科室、上级有关部门实施的工程项目协调保障工作。负责办理工程项目方面来信来访、安全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有关工程项目统计工作。
二、街道事业单位设置
(一)统一设置(6个)
1.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村(社区)建设服务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村(社区)服务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
2.社区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文化、宣传、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服务工作。宣传统战工作职责:主要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街道)等工作、负责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落实党工委、办事处的决策部署、做好各项工作的资料立卷归档和迎检工作的准备。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举报投诉和初步调查处理等工作。
4.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 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委托,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生态环境、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与城市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6.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农技、农机、畜牧、水利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乌杨街道办事处(乌杨大道35号);工作时间:夏季8∶30—12∶00 14∶30—18∶00,冬季8:30-12:00 14:00-17:30(法定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6861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