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
惠民生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现将《〈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9月28日
《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贯彻落实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57号)精神和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
(一)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导向。大力推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发展,通过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落实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等,加快劳动密集型、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促进产业就业联动,努力创造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在重大规划制定、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立项时,科学评估对就业吸纳能力等方面的影响,形成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信息委、县人力社保局、县商务委、重庆秀山高新区管委会,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各街道乡镇))
(二)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扩岗政策支持。及时梳理我县带动就业能力强、涉及国计民生和生产保供的企业清单,为每个重点企业配备就业服务专员,建立岗位收集、技能培训、送工上岗联动机制。对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运用“直补快办”等模式,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各街道乡镇)
(三)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积极推广“稳岗贷”系列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放“稳岗贷”,给予原则上不超过4%的优惠贷款利率,支持其稳岗扩岗。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金融科技手段运用,完善自动化智能化系统,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分领域分行业灵活制定授信策略,合理确定贷款额度,适度提高信用贷比重,强化涉企信用信息共享,运用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增加普惠小微贷款投放,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全面推广“长江渝融通”普惠小微线上融资服务平台,提高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开展金融支持稳岗就业行动,支持金融服务港湾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合作,共同开展稳岗企业政策宣传推广和就业指导等服务。(责任单位:人行秀山支行、县人力社保局、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四)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通过设置凉粉摊区、打造边城夜市等,打造特色街区,培育夜市经济、创意经济,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并给予创业培训、开业指导等创业服务。夜市经济摊位、创业工位等平台拿出一定比例的场地,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等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零租金支持。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10万元以内的个人贷款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积极推荐优质创业项目参加“渝创渝新”“互联网+”“创青春”等创业创新大赛,实施大学生创业启航计划、创业加速计划、“优创优帮”计划,重点资助扶持一批优秀创业项目。(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秀山高新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教委、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团县委、人行秀山支行,各街道乡镇)
(五)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适应数字重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等产业发展需要,动态更新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积极推动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符合条件的企业大规模开展重点行业、重点群体、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充分用好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等资金开展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支持,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六)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2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高于2022年度全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减少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对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对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二、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
(七)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八)鼓励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收集本县乡村医生招聘需求,报送市级部门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加强对大学生乡村医生培训、进修,不断提高大学生乡村医生医学综合能力和实践技能,为其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创造条件。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大学生乡村医生,在有政策支撑前提下,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编制岗位公开招聘。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按需开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积极宣传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市级申报。对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严格按规定对就业人员转正定级,落实工资待遇。(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委、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团县委)
(九)支持国有企业扩大招聘规模。结合企业用人需要及促进就业要求,开展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考试工作,提供一部分招聘岗位。(责任单位: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各街道乡镇)
(十)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挖掘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存量,统筹自然减员,加大补员力度,稳定招录、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合理确定招录、招聘时间。(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社保局)
(十一)实施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广泛动员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募集不少于500个青年见习岗位,对吸纳就业见习人员的给予每人每月1300元的见习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补贴可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贴按每人100元标准一次性补助见习基地。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秀山高新区管委会(县科技局)、县经济信息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商务委、县工商联、团县委、县国资金融服务中心)
三、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
(十二)加强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合理确定并动态调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标准,及时将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脱贫户、大龄、残疾、长期失业等人员纳入援助范围。依托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责任感强的大中型企业,设立一批低门槛、有保障的爱心岗位,定向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制定个性化援助方案,提供“一对一”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发放一次性在校求职创业补贴、离校未就业求职创业补贴。对企业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标准为2000元/人,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合理统筹公益性岗位进行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人就业。(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残联)
(十三)稳定脱贫人口务工规模。全面落实务工交通补助等政策,鼓励脱贫人口外出就业。持续抓好就业帮扶车间创建,增加就近就业岗位。深化川渝、鲁渝、“一区两群”劳务协作,促进脱贫人口有序转移就业。持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加大对“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继续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重点乡镇以及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的倾斜支持,确保脱贫人口稳得住、有就业、能致富,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新农人培育,拓宽就业渠道,助力乡村振兴。(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发展改革委)
(十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足额发放物价补贴。(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
(十五)开展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村)建设。在充分就业社区(村)基础上,创建一批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村),对高质量充分就业社区(村)给予2万元/个的一次性奖补,用于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积极向市级申报创建高质量充分就业县。(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各街道乡镇)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
(十六)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各街道乡镇及相关部门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大本级就业资金投入,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惠企利民,为就业大局总体稳定提供有力保障。政策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和经验做法,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就业”工作理念。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坚持“月调度、季通报、半年看进度、全年比成效”。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
(十七)优化政策经办服务。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落实“三服务”机制,加快推进“政策找人”和“服务找人”,加强大数据比对识别,推动更多政策直达快享,提升就业政策获得感和满意度。提高政策覆盖面和可及性,对符合条件的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参照企业同等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规范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履行程序规定,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严肃查处骗取套取、虚报冒领等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资金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
(十八)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就业政策宣传,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广泛推动稳就业政策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村)。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稳定各方预期,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
(十九)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建立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联防联控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实时监测重点行业、企业、园区用工情况,及时掌握企业人员变动及趋势,按月分析形成报告。对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裁员,提前分析预警,第一时间介入,主动提供服务。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用好用足各项支持政策,鼓励其尽量少裁员。对确需裁员的,妥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做好失业职工再就业帮扶,确保就业形势总体稳定。(责任单位:县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道乡镇)
附件:秀山县贯彻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若干措施》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明细表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