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秀山办事处
关于印发《秀山县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秀山县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已经县残联理事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秀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重庆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秀山办事处
2022年3月10日
秀山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根据重庆集信嘉德集团“珍信”慈善基金 2022年度秀山捐赠整体方案,为帮助秀山部分困难残疾人获得医疗救助,提高生活自理能力,最大限度回归社会,充分发挥捐赠项目资金的效益,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医疗救助对象
具有秀山县户籍,持有第二、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7周岁以上有医疗需求,参加城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且自愿获得医疗救助的困难残疾人。
二、医疗救助项目定点实施医院
秀山创友骨科医院。
三、医疗救助项目资金
2022年度项目资金 257772万元(含2021年结转资金57772元)。
四、医疗救助病种及补助标准
2022年度“珍信”慈善基金医疗救助病种及标准(见附件1)。
五、医疗救助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30日前。如因医院原因延时,可以转至下一年实施。
六、工作流程
经过筛查,符合医疗救助者,在医疗救助项目定点实施医院领取申请审批表(见附件2),由申请人填写完整相关信息。经医院签署评估确诊意见后,持本人有效残疾人证复印件、相关困难证明到县残联办理审批手续后,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
七、经费结算
医疗救助任务完成后,医院凭《秀山县 2022年集信嘉德集团“珍信”慈善基金会项目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残疾证复印件、发票、出院证明等相关资料报县残联审核合格后,会同“珍信”慈善秀山分会,将补贴经费统一拨付到医院。
八、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乡镇要组织本级残联和村(居)残协加强项目宣传,配合定点医院做好筛查工作。
(二)定点医院要高度重视项目实施质量,严格工作流程,严格执行服务规范和补贴标准,做到专款专用。
(三)加强项目管理,定点医院要与患者签订手术同意书,有效防范医疗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提高康复质量,降低手术风险。
(四)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定点医院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系统,认真做好项目评估及病人回访等工作,充分发挥项目作用。
(五)加大项目宣传,用典型救助案例反映取得的成效,让受益残疾人感受到企业的真情关爱。
联系人:程育,联系电话:76861754
附件1
2022年度“珍信”慈善基金医疗救助病种及标准
单位:元
病 种 范 围 |
住院费用估算 |
救助资金构成 (具体数额以出院清单结算为准) |
申请基金 救助标准 | |
自付部分 估算 |
医保报销 估算 | |||
肘内外翻畸形(单侧) |
15000 |
8800 |
6200 |
自付医疗费5000元(含)以下救助30%;自付医疗费5000元-10000元(含)救助35%;自付医疗费10000元-20000元(含)救助40%;自付医疗费20000元-30000元(含)救助45%;自付医疗费30000元以上救助50%。 |
马蹄足(内翻)畸形 (单侧) |
20000 |
11000 |
9000 | |
先天性斜颈 |
11000 |
6600 |
4400 | |
O型腿(单侧) |
23000 |
13800 |
9200 | |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单侧) |
25000 |
14500 |
10500 | |
髋关节置换(单侧) |
35000 |
25000 |
10000 | |
膝关节置换(单侧) |
43000 |
31000 |
12000 | |
踝关节融合(单侧) |
16000 |
9000 |
8000 | |
腰椎滑脱 |
30000 |
18000 |
12000 | |
椎体结核 |
30000 |
17000 |
13000 | |
腰椎管狭窄 |
26000 |
14000 |
12000 | |
腰椎间盘突出 |
15000 |
7500 |
7500 | |
肢体残疾功能重建与 矫治(单侧) |
21000 |
13000 |
8000 | |
胆结石 |
10000 |
4500 |
5500 | |
尿路结石 |
7300 |
3000 |
4300 | |
疝(单侧) |
6500 |
3300 |
3200 | |
疝(双侧) |
9000 |
5000 |
4000 |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气 急性加重期 |
7000 |
2800 |
4200 | |
心力衰竭 |
6500 |
2600 |
3900 | |
脑血管意外 |
7500 |
3000 |
4500 |
附件2
秀山县 2022年集信嘉德集团“珍信”慈善基金会
项目困难残疾人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年月 |
|||||
残疾人证号 |
||||||||
残疾类别 |
¨视力 ¨听力 ¨肢体 ¨智力 ¨精神(多重残疾可多选) | |||||||
残疾等级 |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未定级 | |||||||
家庭住址 |
监护人 姓名 |
联系 电话 |
||||||
家庭经济状况 |
¨城乡低保户 ¨五保户 ¨家庭经济困难 |
户口类别 |
¨农业户 ¨非农业户 | |||||
享受医疗保险情况 |
¨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享受医疗救助 ¨享受其他保险 ¨无医疗保险 | |||||||
医疗救助 需求项目 |
公章 年 月 日 | |||||||
残疾人或监护人申请 |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社区(村)委会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乡镇(街道)政府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残联审批意见 |
审核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1、此表由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由区县(自治县)审批并留存。
2、“医疗救助需求项目”栏依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医疗救助需求评估意见”填写。评估机构出具的“医疗救助需求评估意见”须签字落日期,并加盖评估机构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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