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耶镇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现将《石耶镇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耶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9日
石耶镇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方案
根据《秀山县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结合全镇实际,制定石耶镇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方案。
一、清收工作专班
组 长:艾德华 镇 长
副组长:胡均亮 党委副书记
杨文兵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黄 蕾 经发办主任
杨 阳 应急办负责人
黎井奎 经发办工作人员
李璇轶 经发办工作人员
沈志军 应急办工作人员
伍 璐 应急办工作人员
吴家庆 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杨 林 综合执法队工作人员
各村(居)主任
二、清收范围和对象
在石耶镇范围内,全面清收非法液化石油气瓶。非法液化石油气瓶主要指用户正在使用的,应报废而未报废、应检验而未定期检验、未经备案打MS赋二维码的民生自有产权气瓶,以及跨区域配送的气瓶、无证经营企业或个人的气瓶等(以下简称非法气瓶)。
三、处置方法
(一)置换: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非法气瓶由秀山县合法经营企业折价回收,置换成打MS赋二维码的民生自有产权气瓶。民生石油公司派人统一置换,联系人:杨沛霖,电话13996965828、13370795352。
(二)清收:由清收工作专班联合各村居进行拉网式检查,凡发现非法气瓶,一律无偿清收,集中销毁;凡发现餐饮等经营单位使用非法气瓶,一律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并追根溯源对相关供气企业及个人予以立案查处。
四、清收工作步骤
本次全面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活动,从即日起到5月31日止,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4月20日前)。按照全县清收工作要求,制定石耶镇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方案,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部署发动和广泛宣传。
(二)排查整改阶段(2023年4月30日前)。召开专题部署会,彻底排查辖区内使用非法液化气钢瓶的情况,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对用户违规使用非法瓶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劝阻,督促用户进行置换。
(三)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5月20日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非法气瓶置换。对不置换的餐饮业等经营单位,一律关停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证照。
(四)总结提高阶段(2023年5月31日前)。认真分析本次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健全瓶装液化气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提升事故防范和处置能力,提高瓶装液化气安全管控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各村居要认真落实县级、镇级相关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本次清收行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层层细化任务和落实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二)全面排查整改,狠抓责任落实。各村居要将本次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行动与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每个环节、每个过程认真把关,确保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工作不走过场。要督促、指导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单位和个人安全用气,提高安全用气意识。
(三)广泛宣传,形成声势。要充分利用广播、院坝会等形式,有效地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力宣传清收非法液化气钢瓶活动中的典型事例、进展情况、整治成果等,形成良好氛围。加大瓶装液化气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用气意识,提高安全用气知识。要以此次专项清收工作为契机,对违规使用非法气瓶单位或个人予以曝光,形成瓶装液化气安全生产和安全用气的良好氛围。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版权所有: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主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5002410002 ICP备案:渝ICP备1801575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410250027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