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民生信息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7007/2024-0001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宋农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20 | [ 发布日期 ] | 2024-08-20 |
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警惕非法集资,守护您的钱袋子
广大群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非法集资犯罪案件频频发生。非法集资案件受害人多,涉及资金广,犯罪手段多元化,涉案财物追缴困难等等。而且非法集资案件现在多打着慈善、爱心、互联网等等旗号,不再是单纯的拉人头,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极易引发社会风险。为了防范非法集资,避免财产损失,群众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认识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二、非法集资人的法律责任
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根据主观态度、行为方式、危害结果等具体情况的不同,构成相应的罪名,其中最主要的是《刑法》中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规定,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犯集资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法
1.承诺高额回报。以高额利息、返利为诱饵,吸引公众投资。
2.编造虚假项目。以虚假项目或夸大项目前景为幌子,骗取公众信任。
3.利用亲情诱骗。通过亲情、友情关系,向熟人、朋友等推销非法集资项目。
4.网络诈骗。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新媒体平台,发布虚假消息,进行非法集资。
四、防范非法集资的注意事项
1.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2.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
3.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
4.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的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五、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1.增强风险意识。认识到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对“快速致富”的承诺保持警惕。
2.理性投资。选择正规的投资渠道,如银行、证券公司等,避免盲目跟风投资。
3.核实信息。在投资前,仔细核实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公司的经营资质和信誉。
4.警惕亲情陷阱。面对亲朋好友的推荐,也要保持理性,不盲目相信。
5.及时举报。发现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宋农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