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410091387007/2021-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宋农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1-05-13 | [ 发布日期 ] | 2021-05-13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宋农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乡镇基本情况
(一)乡镇综合办事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8.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
9.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人大工作。
10.政协委员工作室主要统筹负责政协工作。
(二)乡镇事业单位统一设置(6个)
1.宋农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利等方面服务工作。
2.宋农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服务工作。
3.宋农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举报投诉和初步调查处理等工作。
4.宋农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
5.宋农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委托,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与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6.宋农镇特色产业发展中心。主要承担本镇特色产业项目的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等服务职能。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4149.13万元,支出总计4149.1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4.93万元、增长17.40%。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334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76.93万元,增长35.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7.18万元,占72.59%;其他收入916.68万元,占27.4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805.27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3385.2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98.19万元,增长25.98%。其中:基本支出893.93万元,占26.41%;项目支出2491.33万元,占73.59%。
4.本年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763.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3.26万元,下降9.83%。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24.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47.60万元,增长40.81%。
2.支出情况。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24.4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各增加847.60万元,增长40.81%。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节能环保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及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加较大,主要原因:一是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有所提高;二是针对贫困户的“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加大了产业帮扶、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的支出;三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扶贫产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支出。具体支出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6.82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6.33万元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4.6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3.08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7.73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9.84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189.29万元
——农林水支出722.5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98.6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33.61万元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3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5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3.47万元,增长22.37%。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7.6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53万元。本年收入3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74万元,增长101.02%。本年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44.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45万元,增长30.80%。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3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2万元,下降37.4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三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有的还未结算付款,未计算入内。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本年没有因公出国业务发生。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本年没有购置公务车。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项目检查验收、上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0万元,下降32.7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中的维修费还未结算付款,未计算入内。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4.72万元,增长133.50%。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3万元,增长185.7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干部职工培训次数,人次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 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加工厂加工设备及产业基地种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多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公告制度、公开相关扶贫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安排情况,对实施项目组织验收。从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建卡扶贫政策、饮水安全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出行、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家庭致富增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2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