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社会秩序管控,将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确保疫情不扩散、不外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1月9日18:00时起,从严从紧加强社会面管控,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流动。为避免疫情进一步扩散,全面禁止非必要的人员流动。中高风险区管理按照中高风险区管控措施执行。临时管控区内原则上居家,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确有就医等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在做好正确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经村(社区)同意后方可外出;临时管控区外的乡镇(街道)要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跨乡镇(街道)、跨区域活动。
二、严控聚集性活动。为防止因人员聚集发生交叉感染,要继续坚持“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全县暂停赶场赶集,暂停举办聚餐聚会、展销促销等其他聚集性活动。
三 、严管重点场所。医院、药店、水、电、油、气门店正常营业,保供生活超市严格按照防疫规定错时营业,其他经营性场所、公共文体场所、景区景点等暂停开放营业;养老院、监所、月子中心封闭管理,暂停探视;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关闭。
四、严格居家防控。严格规范居家隔离人员防控措施,不接受探视,坚持“足不出户,上门采样,自我健康监测”,严禁私自外出,造成居家隔离人员失控、失管,增加疫情传播风险。
五、配合集中隔离转运。需集中隔离转运人员要主动配合乡镇(街道)的隔离转运工作,及时与相关工作人员信息互通,保持原地不动、耐心等待,有效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共同降低疫情潜在传播风险。
六、主动核酸检测。广大居民要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按照所在村(社区)的安排,做好自我防护,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参加核酸采样,务必做到应采尽采、应检尽检,不落一户、不漏一人,携手并肩、共同抗疫,早日实现社会面清零。
以上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风险评估情况动态调整。
请广大市民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落实个人健康防护措施。对不服从管控措施的人员,一律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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