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 11500241K357520560/2022-0003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石堤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2-10-10 | [ 发布日期 ] | 2022-10-10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堤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堤镇人民政府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责职能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石堤镇人民政府主要职责:
1.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做好公共服务工作,如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做好公共管理工作,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乡(镇)村治理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石堤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包括:
1.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机要保密、负责应急协调、公共服务等统筹管理;负责法治、文秘、档案、党务政务信息、电子政务、机关事务、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其他日常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编制辖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农民负担监督减负、土地承包经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节能减排、招商引资、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依法管理工业企业和第三产业,指导企业生产经营、技术改造、技术培训;指导农业、林业、水利、畜牧生产;承担其他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等管理职责。
3.民政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民政、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负责城乡低保、养老五保、老龄和残疾人事业、防灾减灾、救灾救助、殡葬管理等工作;负责村居委自治组织建设、村社区公益性阵地建设等工作;承担其他民政和社会事务管理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信访稳定等方针政策;负责社会平安创建、法治创建,指导村居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群众来信来访和反邪教工作;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开展禁毒、扫黑除恶和法治教育等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发治安问题,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项目办公室)。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村镇规划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保法律法规政策;负责村镇规划编制实施,辖区内生产建设、公共设施、农房建设等项目的审核、审批(转报)工作;负责环境污染防治、农业生态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农房安全、建筑质量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集镇市容市貌、市政基础设施、环境卫生、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防、土地征用、房屋征收、土地和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承担其他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管理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财经方针政策,执行财政法规、财经制度,指导监督辖区内单位财务活动;负责本级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债权债务、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国有资产的登记、处置、政府采购等工作;协调税务等部门组织财政收入;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等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等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管和隐患排查、事故调查、情况分析等工作;承担其他应急管理职责。
8.扶贫办公室。主要负责:脱贫攻坚、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等相关事务。
9.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农技、农机、畜牧、水利水产等方面的技术推广、信息服务、水土保持、灾害防治、土地规模经营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综合服务等工作。
10.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负责:承担就业、再就业、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劳动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服务等社会保障相关具体工作。
11.文化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承担辖区内文化体育阵地建设,组织开展文化体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动,组织辖区内文艺培训等。
12.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本单位年末实有事业编制人员22人(其中参公编制2人),行政人员27人。
(三)单位构成。
石堤镇人民政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539.71万元,支出总计5539.7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12万元、 增长 2.3%,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等乡村振兴项目投大,政策性增资及换届选举工作等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完善和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等。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4798.6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61.48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较上年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8.45万元,占76.8%;其他收入1110.17万元,占23.1%。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741.09万元,主要是上年度项目未完工资金尚未支付结转至今年。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041.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85.78万元,下降1.6%,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项目加快施工进度,项目完工后尽快报账,支付款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 1262.48万元,占25.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项目支出3779.13万元,占74.9%,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完善和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等。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9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52.39万元,下降41.4%,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完成项目报账工作、督促资金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51.39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11万元,下降4.8%。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在前几年大力发展,2021年扶贫相关项目数量及金额略微减少,导致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略有减少,总体差距不大。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6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7.87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项目数量及金额均有所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万元,增长42.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完善和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62.95万元,用于高桥柑橘加工仓储建设工程、退耕还林等相关扶贫支出。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1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72.07万元,降低15.0%。本年收到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资金支出自然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28.95万元,增长29.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完善和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60.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6.22万元,下降65.6%,主要原因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进度,减少资金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3.7万元,占20.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45万元,下降4.8%,用于人员工资、社保、日常工作经费、换届选举等开支。
(2)国防支出1.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万元,用于义务兵优待金。
(3)公共安全支出15.26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8万元,增长139.1%,主要原因是增加平安建设经费及劝导站人员工作经费。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01.34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0.2万元,增长42.4%,主要是增加石堤镇11人制足球场建设项目。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95.74万元,占2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5.33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低保对象、优抚对象、特困人员供养等民生救助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87.05万元,占2.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93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防控、民政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支出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50.7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卫生及集镇治理经费。
(8)农林水支出1230.59万元,占36.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0.28万元,增长101.6%,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项目、公益性岗位开发、贫困人口外出务工补贴等投入增加。
(9)交通运输支出103万元,占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3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石堤龙家响水塘至湖南里外城路硬化工程支付款项103万。
(10)住房保障支出45.75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及退休公积金缴费减少。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5.13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29万元,增长832.5%,主要原因是新增石堤专职消防队设施营房翻修及石堤专职消防队经费项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3万 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有所提高。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绩效、社保缴费、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77.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万元,下降5.0%,县内出差包干补贴取消,差旅费发放减少,无公务接待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52.3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万元。本年收入7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3.26万元,增长993.7%,增长原因是农村公路硬化项目(高桥村徐家坪至湖南里耶路硬化、楠红村通组路硬化、响水塘至湖南里外城路硬化、楠红龙潮土通组公路工程、白河大桥至高桥村徐家坪公路错车道、 高桥马家坡至柏香坪路硬化),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程。本年支出745.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67.3万元,增长641.2%,支出高桥村徐家坪至湖南里耶路硬化、楠红村通组路硬化、响水塘至湖南里外城路硬化、楠红龙潮土通组公路工程、白河大桥至高桥村徐家坪公路错车道、高桥马家坡至柏香坪路硬农村旧房整治提升工程资金。本年底收入配套费安排支出结转。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8.0%。 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1.4%,上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99万元,公务接待费3.27万元,本年三公经费支出全部为公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费,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2万元,主要用于政策宣传、项目检查验收、上级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规范管理公车使用,禁止公车私用;上年执行数为5.99万元,较上年增加2.21万元,增加36.7%,主要原因公车使用年限已久,维修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0万元,实际执行为0万元,无接待函不产生接待费,均在单位食堂提供工作餐。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196.91万元,决算177.77万元。实际执行支出177.7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9.14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政策。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劳务费、维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万元,下降5.0%,县内出差包干补贴取消,差旅费减少,严格落实三公经费管理,无公务接待。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少1.875万元,下降67.0%,主要原因是人代会、镇村工作会及会议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2.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65.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外出培训次数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清洁环卫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51.89万元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75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主要用于采购工程建设项目。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开展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及对秀山县石堤镇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0.5万元,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来看我乡镇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有序,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 |
石堤镇人民政府 |
财政处室 |
财政办公室 |
自评总分(分) |
99.55 | |||||||||
部门 |
部门 |
杨丽华 |
联系电话 |
023-76618008 | ||||||||||
联系人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
年初 |
全年(调整)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 |
执行率 | |||||||
资金 |
预算数 |
预算数 |
(%) |
权重 |
得分 | |||||||||
(万元) |
(分) | |||||||||||||
4151.39 |
4151.39 |
3965.25 |
95.52 |
10 |
9.55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1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赤字;确保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严格按照相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及时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特困、优抚、低保对象等救济及惠民补助资金按时发放,保障民生;保障辖区内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21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赤字;确保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严格按照相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及时支出财政拨款收入;除涉密信息外,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特困、优抚、低保对象等救济及惠民补助资金按时发放,保障民生;保障辖区内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认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2021年度预算收支平衡无赤字;确保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严格按照相关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要求,及时支出财政拨款收入,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特困、优抚、低保对象等救济及惠民补助资金按时发放,保障民生;保障辖区内各项事务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居民生活幸福感;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计量 |
指标 |
年初 |
全年 |
得分 |
指标权重 |
指标 | ||||||
性质 |
指标 |
完成 |
系数 |
(分) |
得分 | |||||||||
单位 |
值 |
值 |
(%) |
(分) | ||||||||||
全年税收及非税收入任务完成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5 |
15 | |||||||
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惠民资金按时发放率 |
% |
= |
90 |
95 |
100% |
20 |
20 | |||||||
部门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预决算及时编制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
预算收支平衡 |
定性 |
是 |
是 |
100% |
10 |
10 | ||||||||
人居环境改善、交通便捷 |
定性 |
好 |
好 |
100% |
15 |
15 | ||||||||
群众对政府工作满意度 |
% |
≥ |
90 |
90 |
100% |
10 |
10 | |||||||
说明 |
||||||||||||||
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项目名称 |
秀山县石堤镇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 |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颜朋18983717771 | ||||||||
主管部门 |
县扶贫办 |
实施单位 |
石堤镇人民政府 | ||||||||
资金情况 |
全年预算值 |
全年完成值 | |||||||||
项目资金总额: |
10.5 |
9.256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5 |
9.256 | |||||||||
其他资金 |
0 |
0 | |||||||||
总 |
年初设定目标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
用于农村脱贫人口及低收入群体公益性岗位开发,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
开发农村脱贫人口及低收入群体公益性岗位14人,解决低收入人群就业问题,改善农村环境卫生。 | ||||||||||
绩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申报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单位 |
未完成原因 |
整改措施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发公益性岗位(人) |
≥ |
15 |
14 |
人 |
一人不符合要求 |
剩余资金退回财政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当年完工率(%) |
≥ |
100 |
100 |
% |
||||||
成本指标 |
项目每月均补助标准(元) |
≤ |
1020 |
1020 |
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指标 |
公益性岗位带动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万元) |
≥ |
0.65 |
0.65 |
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公益性岗位带动贫困人口人数(**人) |
≥ |
15 |
14 |
人 |
一人不符合要求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项目持续年限 |
≥ |
1 |
1 |
年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100 |
100 |
% |
|||||
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 |
≥ |
100 |
100 |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单位不存在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的情况。
3. 关于绩效自评结果说明
本单位绩效自评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预算管理工作使我单位在项目实施上能事实监控,并向着最终目标进行工作开展。以我单位2021年公益性岗位开发项目为例,在项目实施工程中,首先通过项目绩效申报,制定年度总体目标,在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最终达到预期效果,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四)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6618008。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