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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清溪场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0-01-30

一、总体情况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和《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的通知》文件要求,经对我镇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五个方面。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清溪场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23-7661488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

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

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

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

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缺乏统一与协调。信息公开缺乏相应的管理体系以及统一的规划和部署。二是主动公开的意识还不够,主动满足群众公开需要的意愿不足。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领导干部的“阳光意识”。从领导层面,着重灌输服务型政府的思想观念,让他们主动认识到信息公开是促进民主、法治的有利途径。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与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三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对于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应采取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并结合我镇的实情,开通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渠道,设立信息查询点,赋予行政相对人一定的程序权利,使其获取所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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