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泉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妙泉镇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级各部门:
现将《妙泉镇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行动,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
妙泉镇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
妙泉镇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秀山县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秀山安委办发〔2022〕65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确保我镇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经营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四查一防”为工作重点,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清理整治,依法打击非法生产储存“黑窝点”;进一步加大对入境、过境运输的检查、盘查,切断非法运输流通渠道;进一步加强联合集中执法,形成严打高压态势。改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安全环境条件,坚决杜绝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领导小组,成员信息如下:
组 长:冉光建
副组长:谢正兵
成 员:周 靖、曾 怡、杨 杰
吴成臣、印宁峰、陈俊杰
向 群、米汉林、滕丽娟
张 益、张显文、于绍国
瞿世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应急办,由杨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整治对象
全镇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网点,未经许可不得非法运输、储存、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和在限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整治重点
重点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村、居、组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可疑场所和异地存放烟花爆竹;经营网店仓库超量存放或销售不合格产品和非法产品的行为;零售经营网店未落实专店,专柜销售,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网店;禁放区内违法销售烟花爆竹,非法产品送货上门服务的违法人员。
五、整治时间
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2月5日。
1.自查排查时间: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整治时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2月5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此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做到“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确保全镇不发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用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村庄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公开举报电话,兑现举报奖励经费,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线索。每个村居张贴宣传通告不少于3张,悬挂“打非”标语不少于3幅,要积极宣传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案例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三)突出重点,严格执法。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对构成犯罪的,要及时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从事烟花爆竹经营、运输企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上报。
(四)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各村(居)、镇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打非治违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失职漏管,非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及发生安全事故的村(居)和责任人,将在县上进行通报批评、并纳入乡镇年终考核甚至严肃追责。
妙泉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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