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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11500241736564650E/2020-0000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秀山县梅江镇 | ||
[ 成文日期 ] | 2020-11-26 | [ 发布日期 ] | 2020-11-26 |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民政府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梅江镇人民政府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县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公共事务,创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和便捷服务,重点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促进辖区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协调发展。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党政综合办事机构
党政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
2.党政综合办事机构职责
(1).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目标管理、文秘等方面职责;负责应急、机要、保密、信息及办公自动化建设等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承担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社会经济统计、农村经营管理、扶贫开发、商业网点建设、第三产业的发展及行政管理、科技工作和科技普及等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民政、教育、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广播电视、社会救济、残疾人事业、劳动和社会保障、新农村合作医疗、劳务输出、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职责;
(4).社会治安综合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政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稳定、信访等方面的职责;
3.党工委、武装部、工会、团委、妇联等及其职责按照有关章程规定设置和明确。
4.事业单位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农业服务中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文化服务中心、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财政办、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梅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216.63万元,支出总计11216.6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29.2万元、增长11.19%,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8805.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03.93万元,增长10.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72.64万元,占84.87%;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332.67万元,占15.13%。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411.32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8305.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50.84万元,增长17.73%,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经费调标及扶贫工作开展公用经费,扶贫工作的开展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其中:基本支出1836.87万元,占22.12%;项目支出6468.47万元,占77.8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91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1.63万元,下降4.0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71.1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62.74万元,增长53.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加大、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0.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184.72万元,增长75.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03.75万元,增长138.98%。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资金投入加大、人员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74.71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47.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9.92万元,增长28.2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农林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及交通运输等支出增加较大。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50.93万元,增长92.07%。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127.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29.44万元,增长255.72%,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拨款的支出增长比率小于收入增长比率。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5.79万元,占19.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2.72万元,增长32.38%,主要原因是在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支出等方面有所增长。
(2)公共安全支出31.1万元,占0.5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1万元。
(3)科学技术支出10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5.77万元,占2.1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7.03万元,增长337.61%,主要增长原因是部门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投入,特别是在文化体育方面的投入。
(5)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685.53万元,占28.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2.42万元,增长16.8%,主要原因是加大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及贫困对象户的生活保障性投入。
(6)卫生健康支出120.95万元,占2.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72万元,增长72.22%,主要原因是部门展开提高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水平工作,保障民生。
(7)节能环保支出331.87万元,占5.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1.87万元,增长563.74%,主要原因是增加集镇及村居环境卫生维护力度,加大贫困户居住环境改善力度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11.66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66万元。
(9)农林水支出2043.17万元,占34.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2.79万元,增长285.23%,主要原因是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增加农村扶贫产业项目。
(10)交通运输支出345.88万元,占5.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88万元。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8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8万元。
(12)住房保障支出69.88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03万元,增长6.12%。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2万元,占0.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1.08万元,下降88.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7.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91.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5万元,增长2.54%,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25.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2.41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增加,特别是扶贫方面工作开支加大,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3.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68万元。本年收入72.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06万元,增长117.44%。本年支出46.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8.11%,主要涉及敬老院消防设施维修及村居便民服务中心改善方面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42万元,下降27.44%,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3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减少公务用车数量,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0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县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万元,下降24.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13.14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81万元,下降30.6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公务车保有量为5辆;国内公务接待175批次2615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50.24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4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运行经费支出263.5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39万元,增长52.19%,主要原因是今年单位职工外出培训增加,培训费较上年增长等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5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6.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6.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6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8.02%。主要用于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用品及树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多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公开公告制度、公开相关扶贫政策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安排情况,对实施项目组织验收。从解决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方面落实住房保障政策、建卡扶贫政策、饮水安全政策。同时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为群众出行、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实施产业发展项目,建立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促进贫困户家庭致富增收。
(二)绩效自评结果
2019年本单位在绩效管理中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十分注重民生保障,服务人民群众;狠抓社会管理,多方发力做到全面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及时调解纠纷、牢固“防违控违”工作、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工作;不断完善科教文卫,全面发展。但在绩效管理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对此,将在平时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绩效目标监控的重视,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使绩效目标监控与政府工作、财务工作挂钩,做到及时监控,及时控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76626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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