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基本职能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动乡村振兴、创造美好生活,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
2、职能转变。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做好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公共环境上来。
3、强化基层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4、强化经济发展职能。正确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规范市场秩序,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活力。突出产业引导,科学编制乡村振兴等发展规划,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推进扶贫开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5、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快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发展。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法律服务等社会保障体系。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空间布局,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
6、强化公共管理职能。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强化城镇和村容村貌管理。健全重大社情、疫情、险情等公共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推进平安乡镇建设,建立和完善现代镇村治理体系。加强信访工作,建立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机制,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7、强化公共安全职能。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生态建设、农产品质量、消防安全等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8、扩大服务管理权限。按照管理权限,依法依规承接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农业发展等方面服务管理职能。
9、推进综合行政执法。厘清行政执法清单,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消防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具体执法交由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建立与县级执法机构分工明确、责任到位、优势互补的执法联动保障体系。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7个)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纪律检查、宣传、统战、法制、武装、编制、人事、民宗侨台、群团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
2.经济发展办公室(挂扶贫开发办公室、统计办公室、农村经营管理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乡村振兴、发展农村电商、经济社会统计、扶贫开发、项目管理等职责。
3.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挂卫生健康办公室牌子)主要负责民政、教育、卫生、计生、老龄事业、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
4.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稳定、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
5.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6.财政办公室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
7.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协助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食品药品、烟花爆竹、消防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机构(1个)
组建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县级部门委托的行政执法权。
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主要统筹负责基层党建、群团等工作。设置人大办公室、政协委员工作室。
乡镇纪委、武装部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具体工作由党政办公室承担。工会、团委、妇联等群团按章程设置。
事业站所(5个)
1.兰桥镇农业服务中心(挂特色产业发展中心牌子)。主要承担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利、乡村振兴等方面服务工作。
2.兰桥镇文化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文化、宣传、体育、科技培训、旅游等方面服务工作。
3.兰桥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主要承担就业、再就业以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委托,负责办理辖区内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处理,受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举报投诉和初步调查处理等工作。
4.兰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委托,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农林水利、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卫生计生、文化旅游、民政管理等领域的行政执法权。建立与城市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联合执法机制。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运行。
5.兰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做好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单位构成
根据秀山委办发〔2019〕105号文件,设立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编制。本单位无下级预算单位。现有行政编制19个,实有人数19人;参公编4个,实有人数4人;机关工勤编制1个,实有人数1人;事业编制20个,实有人数20人;离休0人;退休8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2022年收入总计4087.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249.42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38.1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开支等。支出总计4087.56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减少了6.4%,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了2.2%,主要原因是公共安全支出减少、城乡社区支出减少、农林水支出减少、交通运输支出减少、其他支出减少。
2、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合计3249.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清运人员工资等。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7.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5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上年决算减少741.65万元、减少了18.6%。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957.24万元。
3、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合计4087.56万元,基本支出1073.51万元,项目支出3014.05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减少93.05万元,下降了2.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9.55万元。主要原因是秉持过紧日子精神,压缩基本开支,同时,部分2022年项目受疫情影响,实施进度受到影响。
2022年支出决算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95.93万元;国防安全支出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6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2.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2.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7.8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78.25万元;农林水支出1347.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4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5.2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05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1万元;其他支出7万元。
4、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99万元,同比减少100%,原因是2021年形成的结转结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了支出,且于2022年,财政局收回我单位账面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249.4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249.4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1.09万元,增幅1.3%;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09万元,支出增幅1.3%,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平稳。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97.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政策性增资、优抚对象补贴增加、2021年村(社区)干部补贴待遇调标,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等。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26.38万元,增加24.4%。主要2022年无其他收入。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2.67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部分衔接整合资金、部分农林水预算、生产发展等收入未纳入预算。
2、支出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7.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民政优抚对象及低保对象补贴。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41.27万元,同比增加20.4%。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32.67万元,增长71.5%。主要原因是较多项目类支出未纳入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3.99万元,同比下降100.0%;主要因为21年结余资金在2022年实现了支出,且于2022年,财政局收回我单位账面结余两年以上资金。
4比较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7.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4.61万元,占1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9.6万元,增长38.1%,主要原因是由于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1.95万元,占3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77.39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劝导站人员的工作经费群访群众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考核奖补经费以及其他关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
(3)农林水支出1265.77万元,占3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20.26万元,增长2681.3%,主要原因是大部分农林水开支未纳入年初预算,由后期项目申报完成。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3.5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性支出870.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66万元,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常规调动以及在职人员社保费整体调增,单位在职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即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增减变动。商品和服务支出166.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82万元,同比减少41.8%,主要原因是单位开维修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减少45.34万元,减少55.7%,主要原因是生活补助类项目大量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38万元,同比减少88.7%;本年支出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10.38万元,减少88.7%;年末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1万元,较上年数减少3.82万元,同比减少27.4%,主要是由于我单位秉持严格把控三公经费开支;同时较年初预算数下降0.9万元,减少9%,整体三公经费支出处于合理区间。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1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万元,减少9.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2万元,减少了27.4%,证明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控制处于合理状态。
无公务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5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21年度减少63.5万元,减少5.6%,主要因为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尽量减少非必要开支;较年初预算增加40.24万,主要原因是部分购置电脑及打印机等资产类,以及其他一些运行经费未全部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相应会议要求,降低会议费等开支。2022年度培训费2.43万元,较上年度决算数增加1.26万元,增加107.7%,主要因为主要原因是新冠疫情减少,增加培训次数。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构运转。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14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7项.;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
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 |||||||||||||||||||
主管部门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兰桥镇人民政府 |
部门 |
陈俊 |
联系电话 |
76628418 |
自评总分 |
97.49 | ||||||||||||
当年绩效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2022年辖区内税收任务完成139.95万;基本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衔接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百,涉农整合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八十;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已纳入财政所统一核算,按月对账,对账准确。建立对账制度,每月与银行、国库科、支付中心核对资金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零余额用款额度,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每月现金余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提现不超过3万元;往来款项余额与年初数比较下降5%以上;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公经费”、新政府会计制度、公务卡制度按照规定执行;及时、准确准报送相关数据,提交账套。 |
2022年辖区内税收任务完成139.95万;基本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衔接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百,涉农整合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八十;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已纳入财政所统一核算,按月对账,对账准确。建立对账制度,每月与银行、国库科、支付中心核对资金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零余额用款额度,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每月现金余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提现不超过3万元;往来款项余额与年初数比较下降5%以上;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公经费”、新政府会计制度、公务卡制度按照规定执行;及时、准确准报送相关数据,提交账套。 |
2022年辖区内税收任务完成139.95万;基本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时间安排,按时提交并公开预决算报告;衔接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百,涉农整合资金拨付完成率达百分之八十;政府预决算在人代会批准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所有财政性资金都已纳入财政所统一核算,按月对账,对账准确。建立对账制度,每月与银行、国库科、支付中心核对资金账,定期与出纳核对现金、零余额用款额度,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每月现金余额不超过1万元,每月提现不超过3万元;往来款项余额与年初数比较下降5%以上;政府采购、投资评审、“三公经费”、新政府会计制度、公务卡制度按照规定执行;及时、准确准报送相关数据,提交账套。 | |||||||||||||||||
绩效指标 |
指标名称 |
计量 |
指标 |
指标值 |
指标权重 |
全年 |
指标得分 |
说明 | |||||||||||
部分村居居住环境 |
定性 |
明显改善 |
10 |
全部完成 |
10 |
||||||||||||||
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付率 |
% |
≧ |
80 |
15 |
80 |
15 |
|||||||||||||
税收完成 |
万元 |
≧ |
160 |
20 |
139.45 |
17.49 |
|||||||||||||
财政衔接资金支付率 |
% |
≧ |
100 |
15 |
100 |
15 |
|||||||||||||
内部控制制度 |
定性 |
良 |
10 |
良 |
10 |
||||||||||||||
往来款项余额与年初数下降率 |
% |
≧ |
5 |
10 |
5 |
10 |
|||||||||||||
预决算按时公开率 |
% |
≧ |
90 |
10 |
90 |
10 |
|||||||||||||
账务按时处理,核算及时、准确 |
% |
≧ |
90 |
10 |
90 |
10 |
|||||||||||||
兰桥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二级项目)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指标名称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计量单位 |
指标权重 |
全年完成值 |
指标得分 |
说明 |
自评得分 | |||||||||
1 |
乡镇环保专项 |
保障金额指标 |
≤ |
50 |
万元 |
10 |
50 |
10 |
100 | ||||||||||
提供就业岗位数 |
≥ |
5 |
个 |
30 |
5 |
30 |
|||||||||||||
新垃圾桶 |
≥ |
25 |
个 |
10 |
25 |
10 |
|||||||||||||
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10 |
100 |
10 |
|||||||||||||
村居环境卫生 |
定性 |
改善 |
30 |
全部完成 |
30 |
||||||||||||||
全年执行数 |
≥ |
90 |
% |
10 |
100 |
10 |
|||||||||||||
2 |
兰桥镇2022年巨龙村新建茶园整地项目-渝财农〔2022〕33号 |
耕地效力 |
定性 |
有效改善 |
30 |
全部完成 |
30 |
100 | |||||||||||
|
≤ |
13.45 |
万元 |
30 |
13.45 |
30 |
|||||||||||||
整地亩数 |
≥ |
400 |
亩 |
30 |
400 |
30 |
|||||||||||||
执行率 |
≥ |
90 |
% |
10 |
100 |
10 |
|||||||||||||
3 |
2022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预算(第三次干旱灾害救灾补助)——渝财环〔2022〕29号 |
救灾组数 |
≥ |
3 |
个 |
40 |
3 |
40 |
100 | ||||||||||
救助金额 |
≥ |
3 |
万元 |
20 |
3 |
20 |
|||||||||||||
群众基本生活保障 |
定性 |
良 |
30 |
全部完成 |
30 |
||||||||||||||
执行率 |
≥ |
90 |
% |
10 |
100 |
10 |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对147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47项.;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从评价情况来看,各项目运转有序,总体完成良好,有力推进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了人居环境,促进低收入人群增收,绩效能基本得到有效保证,有力实现振兴边镇兰桥镇的目标。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桥镇政府党政办 白浩南
电话:023-76628418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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