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发生在兰桥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道路畅通,创造一个安全、有序、通畅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发生在兰桥镇范围内道路上的伤亡2人或死亡1人以上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政府领导,分工协作,快速反应,减少损失”的原则。
三、组织指挥
成立兰桥镇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置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田小勇 镇 长
副组长:陈俊峰 武装部长、副镇长
成 员:党政办、应急办、派出所、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卫生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应急办,陈俊峰兼任办公室主任,由白浩南具体办公。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协调其他单位部门,审查批准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决定处置工作的步骤和措施,组织领导处置工作。
办公室:负责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执行指挥领导小组决定;及时收集,报告事故的信息,传达指令;向领导小组提供可行性建议,根据领导小组的决定,制定处置工作实施方案,协调方案的实施、总结、报告处置工作。
派出所、应急办:前期到达事故现场,维护现场秩序,抢救伤员,认真做好事故的处置、调查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置善后工作。
财政所: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置所需资金的筹措。
卫生院:负责组织各医疗单位对伤员及时进行抢救和治疗。
司法所:负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五、预警和预防机制
1、信息报告及预防行动
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道路交通事故信息后,要迅速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立即向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报告,做好前期处置工作。
2、指令及报告的具体情况为:
及时通知派出所出警保护现场,疏导交通,指令就地组织群众及时抢救伤员和有关重要物资,必要时出动镇应急分队参加事故抢救。向县政府、县安委办、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报告。
3、预警级别:对发生1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原则上由镇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处置,对人员伤亡2人以上处置难度大的,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道路交通事故处置指挥部,启动上一级相应的应急预案。
六、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派出所接到报案或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通知卫生院紧急救护车辆快速赶赴出事现场开展现场救护,维护现场秩序,抢救有关人员和财产。协助交警部门积极开展救援、交通疏导、现场勘查、收集证据、保护有关人员等工作。
七、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应急结束后,有关人员要及时清理现场,恢复道路交通,对危险伤员协调医疗机构全力抢救尽全力减少死亡人数,降低损失后果;同时要与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协调抢救期间的医疗费,对危重伤员全力联系上级医疗机构抢救,对轻伤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处理,将伤亡和损失情况统计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2、调查和总结
大力协助交警部门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应急指挥领导办公室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或教训,书面总结上报有关部门。
3、奖惩
对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拒不服从命令,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
1、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2、本预案自公布之日(2021年1月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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